關於曖昧,我們姑且不談道德,只談談利害怎麼樣?

(文字來源於原創網絡播客節目《亦談亦唱》,版權歸屬濟南新卓藝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作者本人。如有引用,請聯繫作者。)

關於曖昧這個詞,實在是有點曖昧,它使很多人一下就想到了男女關係。

其實曖昧首先是一種人際關係,是一種親密的、複雜的、很難說清楚的人際關係。這種關係可以發生了實質性的感情或什麼事情,也可能根本什麼都沒發生。但是無論發生了什麼,歸根結底,這種關係的關鍵在於它不便公之於眾,難以用清晰的社會性語言來描述,難以被不明真相的群眾所瞭解。所以,曖昧,就有那麼一點朦朧和神秘。

從某種角度說,這種朦朧和神秘恰恰正是感情的最佳狀態,是花開未開、月圓將圓的狀態,也是讓人進退兩難的狀態。

關於曖昧,我們姑且不談道德,只談談利害怎麼樣?

我有個朋友,從小學開始就暗戀同班的一個女生,一直到初中、高中、大學、工作,他從未對這個女生表白過,甚至連電話也從來沒有打過,直到若干年後的一次同學聚會,那個女生在對他說,她結婚了,而且老公還是兩個人共同的小學同班同學。後來,我這個朋友每每說到此事,都一副戀戀不捨又無可奈何的樣子。後來我跟他說,你知道這種感情有多好嗎,因為你永遠也見不到那個女生操勞奔波之後的疲倦蒼老,也永遠不會經歷夫妻矛盾爭吵時候的厭倦和失望,那個女生在你心裡就像一朵剛剛展開的花一樣,永遠沒有凋謝。

其實,像我這個朋友這樣的狀態也許連曖昧還沒有達到,但是他具備了曖昧最重要的特點,就是內心的嚮往。這是曖昧關係的基礎,曖昧之所以含糊不清、似有還無,首先就是這種關係中的當事人心裡有著一種嚮往和願望,當然,暗戀只有一方有著這種嚮往和願望,如果兩個人都這麼想呢,而又不願意光明正大的傾吐出來,那就很可能產生曖昧的關係了。

那麼,問題就來了,為什麼兩個都有著某種嚮往或願望的人,不願意光明正大的把內心的想法表現出來,而走向了曖昧的關係狀態呢?

關於曖昧,我們姑且不談道德,只談談利害怎麼樣?

曖昧兩個字,第一個曖字,有含糊不明白、不可告人的意思,而昧字,則有糊塗的意思。所以,曖昧關係中的人,要麼是不想把這種關係說清楚,要麼,就根本是筆糊塗賬,糊塗到連當事人自己也說不清楚。

所以,曖昧的關係基本上都有當事人不願意說出來的原因。至於是什麼原因,我們不做具體而又無根據的猜測和判斷,但是,一種連自己都不願意或沒辦法說清楚的關係,從常識上來講,多少都有不願見光的理由,它涉及我們內心深處最隱秘的情感或訴求,涉及傳統道德和行為規範,屬於個人隱私。

我不想對這種關係或者狀態做道德評判,因為我深知,我個人的德行操守,可能並不比我的評判對象高多少。我也不想試圖從道理上講清楚其中的內涵意義,因為我的智力水平常常在低潮期和巔峰期起伏不定,有時表現的極不穩定。我自認自己是個不聰明的俗人,但又內心孤傲,看不起不如我的傻逼,所以,我提前解釋清楚這一點,免得某些對號入座的朋友對我個人產生偏執甚至不禮貌的回應。

關於曖昧,我們姑且不談道德,只談談利害怎麼樣?

好吧,我們不談道德,也不談道理,就談談利害吧。

我覺得曖昧關係分兩種,一種雙方心知肚明,但就是放在心裡不說也沒有發生什麼的。這種曖昧,當事人永遠也不會承認,可能是不敢說,也可能是沒有機會說,但更多的是因為說出來也沒有什麼好結果。所以,這其中的利害就很明顯,他們不做明顯對自己不利的事情,而甘願保留一份初心。儘管憋在心裡是件挺難受的事情,但是他們的聰明和經驗使他們能夠忍受或包容這種難受,並漸漸習慣與此。這種曖昧可以理解和定義為精神層面的隱秘關係。

還有一種曖昧,就是當事人互相瞭解了對方的想法,在精神訴求上達成了一致,並在現實生活中發生了某些實質性的關係。這種曖昧就不再是當事者的曖昧了,它是外界看來的曖昧,是真感情真經歷真糊塗真的說不清楚。這種關係的糟糕之處在於,當事人儘管得到了精神或其他方面的滿足和釋放,但是他們不可能真實的向外界呈現這種關係,因為他們深知其中的利害,除非他們拋開可能會給他們帶來傷害的環境,乾乾脆脆的私奔。可那樣就不叫曖昧了,所以,只要他們秘而不宣,含混無語,就得不到外界的澄清和承認,這種折磨遠遠勝過憋著不說的難受,而且更重的精神負擔來自於他們保持曖昧關係的那些理由和顧忌,比如世俗、家庭、顏面、前途等等等等。這就不僅僅是精神壓力了,而是在身邊埋了一顆永不過期的定時炸彈,不知道什麼時候,它就會引爆你的生活。

說實話,這兩種情況,我都不喜歡,但是它們卻大量存在,有的朋友會說了,存在即合理,是的,但是合理即正確嗎?合理就合適嗎?想一想,再回答吧。

關於曖昧,我們姑且不談道德,只談談利害怎麼樣?

我們都是平凡的俗人,吃喝拉撒、七情六慾,我們一樣也逃不開,曖昧是一種自然的情感狀態,就像我們會愛、會恨、很喜、會悲一樣,是我們最原始的動物屬性中的一部分,不經歷一下很難豐富我們的成長。

但是,我們更加逃離不開的是作為一個人的社會屬性,這種屬性更強調理智、規範和約束,曖昧並不可怕,甚至連我們內心的魔鬼也都不可怕,關鍵是如何把握其中的度。

所有的道德、法律、規範的繼承和學習,從學校教育階段基本上就已經完成了,我們從進入社會,以獨立人格面貌開始生活開始,其實都在完成一件事,就是對於度的衡量和掌握。

這是個深奧了幾千年的命題,度是標尺,但又遊刃於刻板的尺度之上,特別是精神領域範疇裡的事情,更是常常在過一分多,減一分少的狀態下徘徊。

這讓我們難以把握,無可奈何,甚至身不由己、渾然不察。但是,這不重要,無論是先知先覺,還是後知後覺,上帝都沒有把退路給我們封死。

只要不是一直懵然不知、就能從曖的含混不清止步,不陷落於昧的糊塗難堪。

曖昧,是美好的開始,也可能是罪惡的入口,它帶我們去向那裡,將取決於我們內心,是天使打敗了魔鬼還是魔鬼戰勝了天使。

除非,你根本不去曖昧,也許你進不了天堂,但也下不了地獄,這條路從來沒有消失,它就在我們腳下,它叫平靜踏實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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