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財報分析,藍色光標不給離職賠償金是必然選擇

從財報分析,藍色光標不給離職賠償金是必然選擇

3·15後,公關巨頭藍色光標(300058)卻後院起火,自己陷入了公關危機。

簡單覆盤一下藍色光標事件大約是這樣的:

3月14日,藍色光標前員工於其個人公眾號“ 有點自我”上,對外發布了一篇標題為《藍色光標,所謂亞洲最大公關公司,如此坑害老員工,良心真的不會痛嗎?》的哭訴長文。

文中稱,去年以來,藍標進行了大裁員,很多業務組進行了調整。藍色光標不僅不給被裁員工賠償金,反而以違紀為由開除員工相威脅,希望員工主動離職。

目前,該文已經由原作者主動刪除,並於3月15日發佈了一篇名為《澄清並致歉》的聲明。但此事並沒有就結束了。小姑娘的致歉聲明發出來後的當天,藍色光標的Oscar(藍標CEO)就對全公司群發了郵件,稱該員工“屢遭客戶投訴”、“一個月遲到10次”,“開除她再正常不過”等等。

大概是覺得風頭過了,藍標把小姑娘辭了,沒給任何補償。小姑娘自然很失望,再次公開表態,對藍標CEO公然造謠表示了憤慨。

其後,雙方一來二往糾結至今,到底誰對誰錯,莫衷一是。

但如果從藍標財報看,不給離職員工,簡直是藍色光標的必然選擇!

截至2018年2月28日,藍色光標共有員工約6000人,2018年1-2月總離職人數315人, 經招聘等上崗新進員工人數281人,不存在文章所謂的大規模裁員行為。

好吧,問題就在這裡。

1-2月總離職人數是315人,如果1-3月的第一季度,我們且估算為400人。藍標2018年一季度淨利潤有多少?我拿軟件差了一下,大約是8900萬元。

好了,如果按照一般的“N+1”賠償,那個小姑娘在藍標服務了2年多,如果每個月薪水1萬元,那大約要賠償3萬。(北京生活水平不低,租個房子要5-6千的情況下,1萬元是合理的。)

那麼,如果一季度離職的400人都按照這個合理的水平賠償,則需要400人乘以3萬是1200萬元。假設2018年第一季度的利潤與2017年第一季度利潤一樣,都市8900萬,那就是說,淨利潤直接降低了1200萬,大約是13%!

試問,藍色光標怎麼可能容忍一個季度的淨利潤直接降低13%?要知道,公關公司都是體力、精力消耗極大的行業,員工跳槽非常頻繁。但另一方面,PR普通員工的可被替換性又非常高。因此如何提升利潤率,就必須從員工身上打主意。

正因如此,各種方法,花式勸退員工,唯獨不願意給賠償金,是鐵定會出現的。畢竟,藍標是上市公司!

結論:如果你要求職,可以先看看這家公司的淨利潤,再瞭解下他們辭職員工的數量。原則上,就可以推斷出他們是否樂意給賠償金。

(想起此前的中興通訊碩士員工跳樓事件,不得不說,中興通訊對給其N+1賠償就非常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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