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工程工作要点、资料收集等的相关要求
一、基坑工程工作要点
1、检查施工方案
(1)基坑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2、基坑支护
(1)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要求采取支护措施;
(2)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时检查自然放坡的坡率是否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3)核对基坑支护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4)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3、降排水
(1)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
(2)检查基坑边沿周围地面是否设排水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要求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除积水。
4、基坑开挖
(1)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2)基坑开挖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
(3)基坑开挖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土层;
(4)当采用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时,应采取铺设渣土或砂石等硬化措施。
5、坑边荷载
(1)除基坑支护设计允许外,基坑边不得堆土、堆料、放置机具;
(2)施工机械与施工边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6、安全防护
(1)开挖深度超过2米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2)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米,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7、基坑监测
(1)基坑开挖前应编制监测方案,并应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案和监测点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
(2)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当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3)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报告。
8、支撑拆除
(1)基坑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2)当采用机械拆除时,施工荷藏应小于支撑结构承载能力;
(3)人工拆除时,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措施;
(4)当采用爆破拆除、静力破碎等拆除方式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9、作业环境
(1)基坑内配合机械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在机械设备的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必须有专人协调指挥。
(2)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区域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不得小于8米,平行时左右距离不得小于1.5米。
(3)在电力管线、通信管线、燃气管线2米范围内及上下水管线1米范围内挖土时,应有专人监护。
(4)施工现场应采用防水型灯具,夜间施工的作业面及进出的道路应有足够的照明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10、应急预案
基坑工程应按规范要求结合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支护变形,漏水等影响基坑工程安全的不利因素制定应急预案。
二、需要审核、整理、收集归档的资料
1、《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咨询意见书》及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2、《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会签表,《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意见,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审;
3、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深基坑及周边环境进行变形监测的合同、水平位移监测和沉降监测资料及周边环境变形监测报告;
4、深基坑支护结构质量检测合同、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及人员证件,提供质量检测报告;
5、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报审表、检验报告、见证取样及复检报告,试块试件的检验报告;
6、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7、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
8、基坑支护检查验收表;
9、施工过程中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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