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轉錯了 受法律保護嗎?

隨著互聯網的急速發展,網絡虛擬財產的種類呈現多元化趨勢,從早先的QQ賬號、Q幣,到網遊賬戶、虛擬貨幣,再到新興的互聯網金融產品,種類繁多。近日,海寧法院鹽官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不當得利糾紛,標的物是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以太坊”。 2017年9月的一天,古女士(化名)因為在交易平臺上的操作失誤,誤將本該轉給劉先生(化名)的100個“以太坊”轉給了穆先生(化名)。穆先生在古女士多次討要的情況下,仍拒絕返還。古女士不得已將穆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穆先生返還100個“以太坊”。

承辦法官受理案件後,第一時間與雙方當事人溝通,最終促成古女士和穆先生庭外和解。近日,古女士撤回了起訴。

據瞭解,目前,虛擬貨幣指的是非真實的貨幣,其大致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大家比較熟悉的遊戲幣,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該網站內的服務,第三類是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比較出名的有“比特幣”、“萊特幣”、“夸克幣”等。

法官提醒,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以及《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使用這類虛擬貨幣需謹慎,一旦發生糾紛極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