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掃盲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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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是通過代理人的話術講解來買保險。對於保險合同根本不去看,或者由於內容太多懶得看。

這是買保險的大忌,合同看不懂也要看,或者讓代理人逐條給你講解。

一份合同可能會有幾十頁,最好是逐條逐字的去看。但是很多內容又是套話,這篇文章從一份重疾險合同帶你把握住看合同的重點內容。

1、保什麼,不保什麼,保多久

  • 保什麼:重疾險就是保合同上規定的重大疾病;壽險就是以死亡為賠付條件的保險。這一項比較好理解。
  • 不保什麼:此塊內容在合同上叫“責任免除”。這是很重要的一塊內容,直接說明了哪些情況是不保的。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發生疾病、達到疾病狀態或進行手術的

百年人壽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因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後恢復之日起二年內自殺,但

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5或未遵醫囑使用管制藥品6;

等等

  • 保多久:此塊內容在合同上叫“保險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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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猶豫期、等待期

  • 猶豫期:通俗點說,猶豫期就是給你一次後悔的機會,一般是10-15天。如果在簽訂合同10天之內後悔,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保險公司會退還全部保費。如果過了猶豫期,再退保只能退現金價值了。
  • 等待期:此項是重要的內容。保險公司為了防範逆向選擇等,一般會規定一段時間為等待生效期。重疾險或者壽險一般是90天-180天不等,意外險一般兩三天。比如你今天買了一份重疾險,等待期為90天,你在45天之後得了合同上的重疾,這時保險公司也是不賠的,一般只能退還現金價值。

本合同生效日或本合同中止後的最後復效日(以較遲者為準)起 180 日為等待期。等待期是指本合同生效後百年人壽不承擔保險責任的一段時間。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百年人壽不承擔保險責任,但無息返還已交的

保險費(不計利息),本合同效力終止。

(1)等待期內被保險人經百年人壽認可的醫院確診初次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所約定的重大疾病;

(2)等待期內被保險人己經發生的疾病、症狀或病理改變且延續到等待期以後經百年人壽認可的醫院確診初次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所約定的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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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付保險費

  • 保險費交納:在合同上,保險公司會和你約定好保險費交納日,一定要按時交費,否則保險有失效的可能。
  • 寬限期:保險公司仁慈的一個地方。如果你第二年沒能及時交納保費,保險公司一般會給你60天的寬限期,在此期間出險,保險公司同樣會承擔保險責任。超過60天還未交納保費,保險合同效力自動終止。
  • 效力中止與恢復:在效力中止期間,保險公司是不會承擔保險責任的。一般在2年之內,只要補齊保費,都可以申請恢復合同,但是保險公司會重新評定審核。超過2年,就沒法恢復了。

4、領取保險金

  • 受益人:給自己買保險可以指定受益人也可以選擇法定受益人。重疾險的受益人只能是自己。
  • 保險事故通知:此項是很重要的內容。保險事故發生,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不能拖很久。保險公司會規定一段時間,比如10天之內。如果是因為投保人的過失未能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可能會存在拒賠的風險。
  • 保險金申請:此處弄明白申請保險金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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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明確說明與如實告知:

前面的文章已經介紹過如實告知和不可抗辯條款。買保險一定要符合保險公司的要求才可以。

6、重大疾病

此處會說明各種疾病保障的程度。有些疾病並不是發生就可以進行理賠的。

比如:

癱瘓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肢或兩肢以上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肢體機能 永久完全喪失,指疾病確診 180 日後或意外傷害發生 180 日後,每肢三大關 節中的兩大關節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

小陳總結

買保險一定要看合同,以合同為根本,對各項內容進行理解。把握住幾項重要的內容,一份合同也就看懂了七八分。

細節可以自己好好鑽研,如果有保險代理人,可以讓代理人進行詳細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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