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動支付時代
手機就是錢包
相信大家不帶現金出門已經成為常態
出行、購物、吃飯
凡是用得上現金交易的地方
幾乎都能用移動支付完成
甚至有乞討者也擺上了二維碼
去年,有一則頗具喜感的新聞:
有兩名男子從外地來到杭州搶劫,搶了三家便利店。但由於現在消費者多采用無現金支付,所以便利店裡現金很少,兩名男子一共才搶到兩千餘元,算上路費和工具費,竟然“虧本”了。
據悉,截至2017年6月,網民中在線下購物時使用過手機網上支付結算的比例達到61.6%,用戶規模達4.63億。而不少商業巨頭紛紛推出無現金日、無現金周等活動。2017年馬雲曾喊出:希望用5年推動中國進入無現金社會。
然而普法君只想說
在這無現金支付的大潮下
有些問題卻被我們忽略了,譬如
商戶拒收人民幣現金損害消費者選擇權
拒收現金的現象在生活中並不鮮見
記者此前在北京某家大型商場的冰淇淋店裡購買商品時,銷售人員明確表示不收現金。在一家KTV連鎖店也被要求“請刷卡或用微信、支付寶等,如果非要交現金,請準備金額正好的,因為沒法找零”。
近年來,流通領域人民幣現金使用出現了一些新問題,群眾反映強烈。如一些消費者在旅遊景區、餐飲、零售等行業商戶消費時被拒收人民幣現金,既損害了人民幣的法定地位,也損害了消費者對支付方式的選擇權。
為此,人民銀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出臺整治拒收現金公告,進一步規範社會經濟主體對支付方式的選擇和應用。
央行出手整治拒收現金行為:
不得炒作“無現金”概念
中國人民銀行發佈公告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包括紙幣和硬幣(以下統稱現金)。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公告表示:
在接受現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勵採用安全合法的非現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眾和消費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選擇權。
經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協商一致,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方式、無人銷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履行法定職責,且不具備收取現金條件的,可以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
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要求或者誘導其他單位和個人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
任何單位和個人存在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整改。
落實公告要求
人民銀行的具體措施
①人民銀行正在加緊研究操作細則,協調相關部門共同開展檢查、整治,將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認真落實公告要求,規範商戶收支行為,共同維護市場環境,不斷提升自身信譽和形象。
②將在綜合治理的基礎上對行政事業、公共服務、大中型商戶進行重點關注,對不正當競爭、惡意或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構建長效機制
打造良好的現金流通環境
①做好宣傳。現金在支付功能之外,還具有培養財富觀念、傳播文化、維護國家形象等多方面價值,人民銀行、相關部門、媒體應引導公眾正確看待現金的地位和作用。
②提升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提升現金服務水平,提供安全、便利的現金服務。商戶要在確保接受現金的基礎上,提供多元化支付方式,滿足消費者需求。
③加強引導。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時,不得炒作“無現金”概念。各類主體要換位思考,協商解決好支付方式選擇問題,合理反映訴求。各地在建設智能化、信息化城市過程中,要注重保障全體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全社會自覺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的良好氛圍。
消費者發現拒收行為
可進行投訴舉報
消費者如果發現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行為,可以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城市政務熱線、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
普法君說
雖然多元化的支付方式
給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積極影響
但另一方面
你身邊的好多爺爺奶奶甚至叔叔阿姨們
都不會用線上支付,只能現金支付
所以,現金支付是絕不能被替代的!
綜合自:央行、中國經濟網、工人日報、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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