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農民工的權益,近年來,有關部門重拳出擊、多措並舉,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說NO!
2017年9月
人社部專門制定印發了《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於今年1月1日起施行。建立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制度,將拖欠工資違法失信用人單位列入黑名單。
2017年11月
人社部又與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30個部門和單位聯合簽署印發了《關於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各地人社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臺相關實施細則,依法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認定工作,並實行跨部門聯合懲戒。
2018年7月12日
人社部公佈第一批“黑名單”,共涉及14家違法企業和6名違法人員。其中,四川1家,重慶3家.....企業上榜。
此次進入“黑名單”的企業有哪些呢?涉案的金額有多龐大呢?
它們會受到哪些處罰?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邱小平:
按照暫行辦法和合作備忘錄的規定,被列入“黑名單”的用人單位及其有關人員,不僅要受到人社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黑名單”信息還將推送至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由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這些違法單位和個人
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實施聯合懲戒,使他們在全國範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失信違法成本。通過施行“黑名單”管理和多部門聯合懲戒,對拖欠工資違法行為形成有力震懾,有利於進一步增強用人單位的守法誠信意識,促進用人單位依法規範用工,更好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
發展改革委財政金融司司長陳洪宛:
- 針對本次發佈的首批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主體,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將依法限制其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
- 在一定期限內依法禁止其作為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活動;
- 依法限制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
- 依法 限制、暫停或取消政策性資金、政府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對其支持;
- 辦理海關相關業務時,對其進出口貨物實施嚴密監管,加強單證審核、布控查驗、加工貿易擔保徵收或後續稽查。
同時本次發佈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主體在申請股票發行、債券融資、銀行信貸、外匯額度等方面,各相關部門均會依法依規對其採取限制性措施,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切實加大其失信成本。
閱讀更多 魯班建業通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