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僞報品名託運 三亞鳳凰機場警方依法處罰500元

男子偽報品名託運 三亞鳳凰機場警方依法處罰500元

偽報品名男子被查處現場

近日,一男子在三亞鳳凰國際機場貨運中心辦理託運時,因夾帶其他物品及禁運品,涉嫌偽報品名託運,被三亞鳳凰機場警方依法處以罰款500元。

據瞭解,沈某揚(男,32歲)系一名水稻種植科研工作者,4月22日下午17時,其委託工人將17袋水稻種子打包,欲託運回安徽合肥為科學研究使用,由於自己和工人對法律意識淡薄,將幾袋衣物混裝進水稻種子中,而安檢申報清單中只填寫了水稻種子一項,在貨物通過安檢時被工作人員發現衣物口袋中有禁運品。經查,是兩個打火機。

經詢問,沈某揚聲稱自己並不知道偽報品名託運屬於違法行為,並表示工人經常抽菸,可能忘記將打火機從衣物中取出,才導致此後果。最後,沈某揚向警方承認了錯誤,並接受公安機關的處罰。

目前,沈某揚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的相關規定,被三亞市公安局鳳凰機場分局依法處以500元的行政處罰。

鳳凰機場警方表示,航空運輸業有其特殊性,對貨物的安全運輸過程要求極高,因此運輸貨物包裝內不準夾帶禁運品、限運品、危險品等,更不能偽報品名託運物品,廣大旅客要嚴格遵守民航運輸的相關規定,切勿以身試法。

(符林森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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