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石臼一小區撞壞路燈杆,付了賠償金爲啥又想要回?

家住巨峰鎮的付成嶺給我們打來電話稱,自己在宏福小區收廢品時因不小心將小區內的路燈杆撞彎了,經他與小區業委會協商後賠償了5000元,但現在他想把這5000元要回來,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路燈杆遭遇“二連撞” 賠償金沒花起糾紛

記者來到石臼宏福小區見到了付成嶺,付成嶺告訴記者,他是在去年將路燈杆撞彎的。

他在石臼一小区撞坏路灯杆,付了赔偿金为啥又想要回?

“在宏福小區收廢品沒注意,倒車把二號樓門前的路燈杆給撞彎了,當時我法律意識淺薄,撞彎了之後看了看沒什麼大問題開著車走了。”付成嶺說,第二天物業打電話讓他來處理,業委會主任賈主任跟牟女士共同給他辦的這個事,當時他在物業門衛保安室交了5000塊錢。

他在石臼一小区撞坏路灯杆,付了赔偿金为啥又想要回?

付成嶺告訴記者,自己在去年撞彎的電線杆直到今年4月份一直也沒有得到維修。在現場記者瞭解到,被付成嶺撞彎的這根路燈杆在維修之前,又被另外的一輛車直接撞斷了。

付成嶺說,如果自己賠償的5000元用來維修被自己撞彎的這根路燈杆,自己沒有怨言。“我覺得是應該的,不過賈主任他收了5000塊錢之後,沒有修復這根線杆。” 付成嶺說,如果說這個錢走了賬或者修了線杆他也不會追究。

宏福小區物業經理說,業主委員會也曾公示過小區賬目,寫的是電線杆子撞壞了,賠630塊錢。對此付成嶺也多次找過宏福小區業主委員會。

“我說,你看賈主任你收我這個錢沒有修復線杆,這錢怎麼樣處理?他找到他同學到巨峰鎮一起處理,最終結果頭一次他給我1000塊錢,我沒收。”付成嶺說,第二次賈主任又找他同學,還是去巨峰鎮去辦理這個事,這次讓他同學給拿了2000塊錢,但他也沒拿,給退回去了。

為了能夠更加深入地瞭解這件事,記者撥通了賈主任的電話。

“這個路燈杆被撞斷之後,我們一直沒有找到同樣的杆子更換,拖了一段時間,結果又被另外一個車主撞斷了,這個車主就直接維修給換了新的。”賈主任說,付成嶺賠償的這5000塊錢他們沒有花,但是這個錢已經報賬,作為小區的一個收入了。至於這個錢到底怎麼用,需要全體業主大會說了算。

賠償金如何處置 律師這樣作解答

小區裡的路燈杆被撞彎,賠償損失這是應該的事。但是這賠償金沒有用到維修上,那該如何處置呢?付成嶺能要回這5000塊錢嗎?記者就這個問題諮詢了律師。

“專項維修資金在業主大會成立前由物業主管機關代為管理,業主大會成立後可繼續選擇代管或者業主大會自行管理,在物業主管部門招標選定的銀行設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山東陸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培淑認為,路燈杆撞壞之後的賠償標準,通常應當以實際損失為依據來確定,本案中的賠償金額是雙方協商確定的,這個金額可能少於也可能高於路燈杆的實際維修費用,但是一旦協商成功並履行了賠償,沒有特殊情況是不能反悔的。

宏福小區業主委員會在小區路燈杆被付成嶺損壞之後,經過協商,收取了賠償金,但是在路燈杆的維修中卻沒有用到這筆錢,那麼這個賠償金依據法律法規該如何支配處理呢?

“本案中,因為有人撞壞了小區內的路燈杆,賠償了5000元錢,而路燈杆的維修由於通過其他方式修復,並沒有使用這筆錢,這個錢就屬於公共收益,應當把其中不少於60%的部分存入維修資金專戶下的公共賬戶,成為維修資金。”劉培淑律師說。

針對付成嶺覺得這個錢沒有用於維修損壞的路燈杆,而被全體業主佔有是不是不合適或不合法的想法,劉律師解釋說,賠償義務是針對損害行為產生的,何況其他方式或者他人維修也是有費用的。

對於付成嶺撞彎小區路燈杆的賠償金問題,律師從法律的角度,給予了專業的解答,相信大家也應該都明白了。希望無論是付成嶺,還是小區的業委會,都要依據法律法規來認識和對待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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