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檢」江蘇省食藥監局發布關於948批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

「抽检」江苏省食药监局发布关于948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我局近期執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總體情況

本次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共涉及13類食品948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927批次,不合格樣品21批次。

其中食用農產品86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20批次,不合格2批次;方便食品32批次,不合格4批次;糕點67批次,不合格3批次;糧食加工品166批次,不合格4批次;蜂產品25批次,不合格1批次;調味品85批次,不合格3批次;飲料78批次,不合格3批次;罐頭52批次、肉製品8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79批次、速凍食品116批次、水產製品60批次均合格。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檢驗項目、合格及不合格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鹽城市鹽都區福潤萬家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為江蘇惠生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手磨高鈣黑芝麻糊,生產日期為2018-01-08,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140CFU/g,250CFU/g,<10CFU/g,<10CFU/g,<10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大腸菌群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檢驗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二)常州市欣怡華商貿有限公司湖塘店銷售的,標稱為常州市晨泰糧油購銷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麥粉,生產日期為2018-02-02,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檢出值為1740μg,標準規定不超過1000μg。初檢機構為蘇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綜合檢驗檢測中心,複檢機構為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常州市欣怡華商貿有限公司湖塘店銷售的,標稱為常州市晨泰糧油購銷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麥粉,生產日期為2018-01-27,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檢出值為1856μg,標準規定不超過1000μg。初檢機構為蘇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綜合檢驗檢測中心,複檢機構為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鹽城市鹽都區好又多連鎖超市尚莊加盟店銷售的,標稱為南京王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芝麻糊核桃加鈣,生產日期為2018-01-08,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30CFU/g, 310CFU/g,200CFU/g,40CFU/g,110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大腸菌群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檢驗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五)鹽城市亭湖區鹽東鎮世紀靈聯超市銷售的,標稱為江蘇何老大醬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三伏醬油,生產日期為2018-01-06,氨基酸態氮(以氮計)檢出值為0.27g/100mL,標準規定不低於0.40g/100mL。檢驗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六)鹽城市亭湖區鹽東鎮世紀靈聯超市銷售的,標稱為鹽城市老大醬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雙套醬油,生產日期為2017-12-28,氨基酸態氮(以氮計)檢出值為0.26g/100mL,標準規定不低於0.80g/100mL。檢驗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七)江蘇蘇盛商貿有限公司汽車東站社區店銷售的,標稱為揚州市藕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藕粉,生產日期為2018-01-10,黴菌5次檢出值分別為260CFU/g,270CFU/g,220CFU/g,280CFU/g,230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黴菌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50CFU/g。檢驗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八)淮安市清浦區胡氏超市銷售的,標稱為淮安康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麵包(烘烤類),生產日期為2018-03-23,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0.1mg/g,標準規定不超過5mg/g。檢驗機構為江蘇省理化測試中心。

(九)清浦區武墩人家超市銷售的,標稱為淮安康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軟式切片面包,生產日期為2018-04-04,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7.2mg/g,標準規定不超過5mg/g。檢驗機構為江蘇省理化測試中心。

(十)標稱為蘇州豐品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手剝巴旦木,生產日期為2018-05-15,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57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初檢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複檢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十一)如皋市東來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為常熟市情人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爆炒花生(油炸類炒貨)鹽焗味,生產日期為2017-11-07,黃麴黴毒素 B1檢出值為92.91μg,標準規定不超過20μg。初檢機構為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複檢機構為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二)標稱為新沂市金陽面粉有限公司生產的特精粉,生產日期為2018-04-30,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檢出值為1364μg,標準規定不超過1000μg。初檢機構為徐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複檢機構為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

(十三)標稱為新沂市金陽面粉有限公司生產的饅頭水餃粉,生產日期為2018-05-06,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檢出值為1636μg,標準規定不超過1000μg。初檢機構為徐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複檢機構為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

(十四)江蘇雅家樂集團有限公司鹽城城南新區興業路店銷售的,標稱為南京福寶食品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黑芝麻粉,生產日期為2018-01-29,黴菌檢出值為80CFU/g,標準規定不超過50CFU/g。檢驗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十五)標稱為句容市後白鎮茅山養蜂人家庭農場生產的捧花牌多花種蜂蜜,生產日期為2018-03-16,黴菌檢出值為710CFU/g,標準規定不超過200CFU/g。檢驗機構為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

(十六)江陰市祝塘海隆副食超市銷售的,標稱為丹陽市恆泉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糯米香醋,生產日期為2017-10-06,總酸(以乙酸計)檢出值為2.8g/100mL,標準規定不低於3.0g/100mL。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七)如東齊聰超市銷售的,標稱為江蘇桃花島天然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桃花泉礦泉水,生產日期為2017-07-18,溴酸鹽檢出值為0.029mg/L,標準規定不超過0.01mg/L。檢驗機構為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

(十八)標稱為常熟市虞寶純淨水廠生產的包裝飲用水(虞山泉飲用純淨水),生產日期為2018-05-04,銅綠假單胞菌5次檢出值分別為74CFU/250mL,40CFU/250mL,25CFU/250 mL, 0CFU/250mL,0CFU/250mL,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

(十九)廣陵區亮軒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為徐州市朝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豆沙拉麵包,生產日期為2018-03-12,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3,標準規定不超過1。檢驗機構為揚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二十)射陽縣合德鎮永嘉樂超市銷售的豬肝,生產日期為2018-05-10,克倫特羅檢出值為0.99μ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十一)標稱為新沂市鳳鳴山泉飲用水廠生產的鳳鳴山泉,生產日期為2018-05-16,銅綠假單胞菌5次檢出值分別為51CFU/250mL,56CFU/250mL,49CFU/250mL,54CFU/250mL,48CFU/250mL,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徐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處置情況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企業所在地南京、蘇州、徐州、鎮江、揚州、常州、泰州、鹽城、南通、淮安、無錫等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開展核查處置,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採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並進行整改。各有關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應於通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佈風險控制措施,3個月內向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報告查處情況並向社會公佈。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請撥打12331投訴舉報熱線進行投訴或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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