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金書」是如何煉成的?

“瘦金書”是如何煉成的?

觀賞中國古代書畫,經常會遇到兩人的書法:一個是宋徽宗的瘦金書,另一個是乾隆皇帝臺閣體。

先說宋徽宗,趙佶是宋朝由盛轉衰,一個關鍵性的標誌人物。北宋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四月,金軍攻破東京(今開封),俘虜了宋徽宗、宋欽宗父子,及大量趙氏皇族、後宮妃嬪與貴卿、朝臣等三千餘人,押解北上,東京城中公私積蓄為之一空。

靖康之變,導致了北宋的滅亡。

宋徽宗和乾隆皇帝,這二位是中國歷史上,最有名的帝王收藏家。按照中國古代收藏傳統,收藏家有在作品上提拔的權利。這兩位不同時代皇帝,對保護和傳承中國文化,做出過一定的貢獻。這二位在古代書畫作品上,題寫的題跋蓋章也最多的。

宋徽宗趙佶,尤以工筆畫和瘦金書聞名。工筆畫我不懂,這裡主要研究一下,趙佶的瘦金書,是如何煉成的?

瘦金書,又叫“瘦金體”,是宋徽宗趙佶所創的一種字體。在書法史上,能夠創造一種獨特的字體,往往都是屬於開宗立派的人物。一個奇怪的現象,書法史上那些開宗立派的大師,身後都有一批成就斐然的粉絲。

鍾繇小楷,在魏晉時代,是當世書法的標配。幾乎每個出身士族的名士,都以一手漂亮的鐘楷為自豪。就連王羲之、王獻之父子,早年都是鍾繇的粉絲。東晉的二王父子,之所以成就斐然,就是創造了屬於自己的楷書。王羲之的代表作,以《樂毅論》、《黃庭經》、《東方朔畫贊》等作品名世;王獻之也以《洛神賦十三行》傳世。

但是,在宋徽宗身後,瘦金書卻鮮有追隨者。世人對瘦金書的態度與評價,也是十分複雜的。道德論者認為,瘦金書有亡國之相;信仰論者認為,瘦金書有股妖氣;技法論者認為,瘦金書小道不足道也;甚至有人,把瘦金書歸為“美術字”。

客觀地講:瘦金書並非一無是處。第一,瘦金書個性極強,辨識度極高,只要你見過一次,就不會忘記,原來書法中,還有這樣一路。第二,瘦金書清秀、勁挺,彈性十足,乾淨十足,會獲得很多初學者的喜愛。

既然,初學者這麼喜歡瘦金書,為什麼追隨者又這麼少呢?

瘦金書追隨者少,是因為入門的難度較大。對一個書法老手兒,看一眼瘦金書,就能一眼看到底。但是,對於初學者則不同。初學者學習書法,要面對字體結構關、線條用筆關、空間佈局關、神采氣韻關等等問題。

喜愛瘦金書的人,往往都是那些,對書法工具陌生,甚至連基本的筆性、紙性,用墨都一無所知的前提下,看到瘦金書,就一眼喜歡上了。這種感覺有點像初戀,但是,初戀的感覺和婚姻,往往是兩碼事。

當兩眼一抹黑的初學者,面對峻峭挺拔的瘦金書,手裡拿一隻不知什麼東西的毛筆,上去的第一筆,就會造成給他造成終身的心理陰影。用網絡二逼青年的一句說,這書法真他媽難,就直接給“跪了”。

如果把書法,用圍棋的段位制來衡量,有過十年以上臨帖經驗,五段以上的書手,一眼就知道瘦金書的關鍵所在。瘦金書的難度,在於線條的筆力。然而初學者不知道的是,筆力不是練出來的,是毛筆筆性的體現。

就“筆力”的概念來說,所謂“筆力”,不僅包含筆豪的天然筆力,也包括書寫者,對毛筆的操控能力。換句話說,所謂的“筆力”,就是對毛筆的筆性,理解的基礎之上,自我操控能力。

講到這裡,我們就已經接近瘦金書的“真相”了。

書寫瘦金書的秘訣,或者說,書寫瘦金書的關鍵,在於工具的特殊性。也就是說,你就是隨便扔給宋徽宗,一直普普通通的毛筆,他也寫不出瘦金書的神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用老百姓的大俗話來說,那就是“手巧不如傢什妙”。

說到這裡,讓我們再回想一下,宋徽宗的身份問題,他除了是一個敗家皇帝之外,他還是一個精妙絕倫的畫家,一個以花鳥著稱的工筆畫家。宋徽宗除了畫畫之外,他寫字用的毛筆,同時也是他畫畫的工具。

趙佶的工筆畫,在絲絹上往往纖毫畢現,工筆畫用的毛筆,最常用的就是勾線筆。宋徽宗對繪畫的熱愛,遠遠超過當皇帝的興趣,甚至在寫字的時候,都不忘記練習繪畫的基本功。宋徽宗的瘦金體,是他繪畫的副產品。於是,趙佶歪打正著,創造了風格獨具的瘦金書。

畫工筆畫用的勾線筆,一般筆鋒都是修長,彈性十足,制筆的時候,筆鋒發力的鋒豪,往往用的都是老鼠的鬍鬚,次一點的也是剛性的狼毫。毛筆的筆性,有“尖、圓、齊、健”四德之說。

一隻好的勾線筆,像一隻鋒利的錐子,除了筆頭兒不豐滿之外,尖銳、勁健,是勾線筆的最大特色。講完瘦金書的工具,我們也就知道瘦金書,線條是怎樣寫出來的了。

接下去,我們以趙佶二十三歲時,他書寫的《千字文》為例,分析瘦金書的優缺點。趙佶的《千字文》,是典型的二分字,寫在兩公分見方的界格之內。

古人寫字,和今人用電腦一樣,都有很強的目的性。古代最常見的字體大小,通常都是所謂的“二分字”,很少有超過兩公分大小的。從王羲之傳世的尺牘看,他的行書略大於二分字。行書字體大小錯落,最大的也不超過四公分。王羲之的楷書,通常小於兩公分,甚至一公分大小。

“二分字”書寫傳統,來自北魏的墓誌刻寫傳統。感興趣的讀者,可以在西安碑林、大唐西市博物館,洛陽千唐墓誌齋博物館,那裡有大量的墓誌收藏。北魏書寫墓誌,通常都是有界格的,界格大小就是兩公分見方。

唐朝立碑風氣興起之後,界格也從墓誌移植到唐碑之上了。就是著名的《興福寺半截碑》,界格內的字體也是二分字。走遍西安碑林,第一個破壞二分字規矩的是顏真卿,他早年的《多寶塔》,也只有三公分大小,晚年字體略大一些而已。

到了宋代,第一個寫大字的是黃庭堅,他寫過直徑超過二十釐米的大字。不過,當時的書法風氣,就連著名的書法家蔡襄,都認為寫大字是一種恥辱。皇后死了,皇帝讓他給題寫墓碑,他都以職位所在,婉言地拒絕了。就連米芾都認為寫大字,那是掛在酒樓茶肆的東西,寫大字是有失身份的事情。

真正掀起寫大字風氣的,是明朝的王寵,清朝人更是以書寫楹聯自傲。到了現在,各地書展,都把寫十公分以上的大字叫做書法,哪怕王羲之再世,他恐怕也很難在書展上獲獎。

以上兩段話,貌似題外話,但是對瘦金書的風格形成,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宋徽宗寫的瘦金書,是在兩公分以上的界格中書寫的。他的千字文,字體比一般北魏墓誌字體要大,而使用的毛筆又非常小,寫出來的線條異常纖細。為彌補橫豎筆畫的收筆匆忙,會造成字體重心不穩,逆向回筆重勾,是他的收筆特色。撇捺用筆鋒芒畢露,折筆處兩筆完成,這就是瘦金書的全部技巧。

瘦金體運筆靈動快捷,筆跡瘦勁,至瘦而不失其肉,其大字尤可見風姿綽約處。因其筆畫相對瘦硬,故筆法外露,可明顯見到運轉提頓等運筆痕跡,是一種風格相當獨特的字體。瘦金書更接近硬筆書法,被評價為美術字,不是沒有道理的。

宋徽宗的瘦金體,最致命的弱點,是他的空間佈局能力太差,和他的繪畫能力比起來,顯然差了一個檔次。

先說他的《千字文》,在二點五公分的界格之內,幾乎是滿格橫貫,筆畫破格而出的,更是比比皆是。宋徽宗把這一習慣,帶到書畫題字提拔當中,瘦金書的行間距,字間距都非常小,密佈如同碑板。如果不是筆畫纖細,很可能密不透風,黑乎乎的一大片,那將會難看至極。

宋徽宗的用筆,源自工筆畫,而書法的佈局來自碑學,缺乏中國傳統士大夫書法,那種鮮活的文人氣息,僵硬刻板的傾向,在他的筆下油然而生。

說到瘦金書的書法境界,就不能不說他的字體結構。

趙佶的瘦金書,在他青年時代就已經定型,二十三歲的時候書寫《千字文》,和後來書畫上的題字區別並不大,最大的區別只不過是筆性掌握,更加純熟而已。

瘦金書的結構,和一般的楷書沒多少區別,最大的不同就是字體重心偏高。宋徽宗的字體重心偏高,和他的身份有很大的關係。幼年,貴為皇子,青年貴為皇弟親王,節度使等高位,他的自尊心極高,心氣兒也極高。他寫字的時候,喜歡端著王爺的架子,也是提著一口氣在寫字,重心偏高,正是他潛意識的心理投射。

另一方面,當他28歲繼位的時候,北宋著名的宰相章惇,就明確提出過反對意見,說他為人輕浮,不是沒有道理的。他登基之後,早期頗有明君之相,和他心氣兒較高,追求的目標較高,有很大的關係。

宋徽宗趙佶這種人,少年性格上天真爛漫,具有強烈的藝術家氣息,在人格上也更容易發生偏移。當上皇帝之後,日理萬機,他的人生一而再遭受挫折,他的抗壓能力極弱,心理也更容易向灰暗面轉變。

史書上,關於宋徽宗信奉道教的記載,可以說是比比皆是。

宋徽宗崇奉道教,推崇“靜為依歸”,這廝大建宮觀,經常請道士看相算命。他本人還讓大臣尊他為“道君皇帝”,自稱教主道君皇帝,成為道教最高教主。他在全國大興土木,為大批神仙加封尊號,編寫、整理道經,並自任教主,把道教變成了國教。

也正是趙佶這種昏聵胡為,“花石綱”激起民變,北宋末年爆發方臘、宋江起義。金軍南侵,最後有發生了著名的靖康之變。

宋徽宗之所以,沉迷他的“瘦金書”,和瘦金書的瘦弱,銳利的線條,和他的道教審美有關。趙佶到家崇尚空靈之美,背叛儒家哲學敦厚的中庸之美,他在空靈的幻境中走向極致,讓他獲得了靈魂出竅的自由。他的書法中,自然彌散著一種“輕浮”,所謂“亡國之相”和一股“妖氣”。

趙佶的“瘦金書”,和鄭板橋的書體一樣,都是書學中的小道。學書一旦誤入歧途,就很容易形成惡性難改的積習,瘦金書一類的書法,雖然有開宗立派之功,但是在成熟的文化心智之下,很少有人去認真追隨的。

乾隆自詡文治武功,在位六十年豐功偉績,所謂的“康乾盛世”,也不過是一件華麗的錦袍,裡面充滿了蝨子。乾隆帝雅好書法繪畫

“瘦金書”是如何煉成的?

“瘦金書”是如何煉成的?

,書法更是宣稱直追“二王”。乾隆書法存世量巨大,在當今的拍賣市場,也往往價格驚人。

但是,乾隆的書法,滑軟甜膩,筆鋒下不見鋒芒。雖然,在他的身邊,有中國歷史上,第一流的書法名帖,寫出的字照樣淪為“惡俗”,儼然是一位書法“油膩大叔”。

乾隆帝自戀,寫個日記都要五言、七言,一生寫下詩歌四萬多首,充其量就是“詩體日記”,刀快蘿蔔不洗泥,毫無質量可言。即使這樣,乾隆皇帝還喜歡,在中國曆代的書畫國寶之上,大肆題字、蓋章,像一隻文化蒼蠅一樣,在國寶之上追腥逐臭。可惡,可惡。

幸而,皇權時代遠去,已經超過百年,不然,我的言論在大清治下,一定是大不敬的殺頭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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