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生物的案子進展到什麼程度了?

搞個名稱都這麼難


任何違法犯罪的行為都逃不過法律的制裁,正義可能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首先,我們來梳理一下案件的始末。


2018年7月15日,國家藥監局通報,根據線索組織檢查組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現場進行飛行檢查時發現,長春長生在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過程中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規行為,拉開了問題疫苗事件的序幕。

7月18日,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長春長生生產的銷往山東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給予行政處罰,疫苗事件全面爆發。


7月22日,李克強總理就疫苗事件做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線,必須給全國人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

7月23日15時,長春市長春新區公安分局依據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違法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調查,將主要涉案人員公司董事長高某芳(女)和4名公司高管帶至公安機關依法審查。


7月24日,長春新區公安分局發佈通告: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高某芳等15名涉案人員被依法刑事拘留。

7月27日,國務院調查組基本查清長春長生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疫苗事實。

縱觀整個事件發展的過程可以看出,這次疫苗事件的傳播速度之快,影響範圍之大前所未有,國家有關部門反應之迅速,處理之果斷讓人拍手稱快。

但是,這起刑事案件目前還處於偵查取證階段。

而且從目前公佈的結果來看,只是通過對違規違法生產狂犬疫苗進行立案偵查。下一步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還要對違規生產百白破疫苗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以及在整個疫苗生產,銷售的整個環節進行調查,任何環節的違法犯罪都將得到應有的懲罰。

長春長生是否涉及新的罪行,新的證據,以及有沒有新的涉案嫌疑人,都將會在偵查取證階段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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