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提示」暑期「安全」不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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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警方”

「微提示」暑期“安全”不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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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提示」暑期“安全”不放假
「微提示」暑期“安全”不放假

近年來,很多家長因為工作的原因,沒有時間和精力照看孩子,尤其是寒暑假期間,孩子的照看問題更是困擾著不少家長,加之現在機動車保有量持續增加,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較為薄弱,每到假期,都是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的高發期。所以,如何在假期保證孩子們的交通安全,已經成為全社會關注的話題。今天,交警蜀黍就和大家一起來學習一下未成年的假期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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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篇

作為家長應該以身作則去教育孩子走人行道和斑馬線,不亂穿馬路、不闖紅燈,走路時不做其他事情。低齡兒童應在家長的看護下出行,並確保與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避免讓孩子在車輛的視覺盲區或停車場進出口單獨活動,或在過車通道嬉戲打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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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四條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車行道內坐臥、停留、嬉鬧;

(三)追車、拋物擊車等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

第七十五條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第七十六條 行人列隊在道路上通行,每橫列不得超過2人,但在已經實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騎車篇

現在隨著共享單車走入我們的生活,不少未成年人在上下學的時候回選擇騎車代步,但是在這裡我們要提醒所有的未成年人,自行車甚至是電動車不是你想騎就可以騎的。一定要按照我們的法律規定,達到合法騎車的年齡才可以騎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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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12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騎車上路,交警蜀黍建議佩戴頭盔等安全防護裝備,騎行前要仔細檢查自行車前燈、尾燈、車鈴等設備是否正常使用。騎行中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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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二條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三)不得醉酒駕駛;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五)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七)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乘車篇

隨著汽車的普及,乘坐汽車成了未成年人主要出行方式。雖然這時候有大人在一旁監護,但是未成年人坐車還是要注意安全,杜絕不良坐車習慣。比如,12週歲以下兒童乘車需配有兒童安全座椅;乘車過程中避免孩子將頭、手等身體部位置於窗外;下車開車門時應當先觀望後方車輛狀況,確保安全後再推開車門,不可急忙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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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將未成年人單獨留在車內,尤其是夏季,車內高溫、缺氧。如果車內經常有孩子乘坐,駕駛員應鎖好後車門,並鎖定自動車窗,以免觸動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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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應拒乘黑出租、無牌載客三輪電瓶車等非法營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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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安全”不放假,希望家長和孩子們一起,關注交通安全,培養良好的出行習慣,提高孩子們的自我保護意識。全社會共同努力,為孩子們創造一個安全快樂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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