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一份社會信用調查報告出爐 發現了不少問題!

欠人錢財卻賴著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債務人,被大家稱為“老賴”。

從2013年10月至2018年6月30日,全國法院累計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123萬例,共限制1222萬人次購買機票,限制458萬人次購買動車、高鐵票。

「參考」一份社會信用調查報告出爐 發現了不少問題!

未來三年內,全國法院系統將會繼續打擊“老賴” 解決執行難問題。失信懲戒,尤其是通過強制執行懲戒雖然是力度空前,但是,作為一種後端執法,強制執行可謂是對失信行為沒有辦法的辦法,到底我國現階段社會信用建設情況如何?需要有精確的數據統計評估。

陳麗君教授團隊針對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狀況和信用監管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赴全國多地開展了長達兩年多的大樣本問卷調查,分析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癥結。

「參考」一份社會信用調查報告出爐 發現了不少問題!

先來看調查數據,當前已有逾50個政府部門參與社會信用監管工作,但監管成效並不理想。

  1. 被調查者對“社會信用監管綜合水平現狀”的評價不高(4.88),超過70%的被調查者認為我國社會信用監管體系不成熟並存在漏洞,僅有5.7%的被調查者表示已有一個可供便捷查詢社會信用信息的數據庫平臺,大部分被調查者表示缺乏可供便捷查詢社會信用信息的數據庫平臺。
  2. 66.6%的被調查者認為目前亟需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引入多元監管主體;超過50%的被調查者認為應該加快信用數據庫建設,加強教育與宣傳,以提高社會信用監管水平。

調研結果表明:我國目前社會信用監管體系建設主要存在四大問題。

  1. 信用監管主體單一,現有信用監管體系更多依託政府監管,忽視了信用服務行業監管的市場機制、社會監管的自律機制。
  2. 信用監管法律法規與標準體系不健全,監管行為無法可依,不規範。
  3. 社會信用監管基礎建設不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匱乏,“信息孤島”導致信用監管的漏洞。
  4. 信用監管觀念淡薄,信用文化教育缺失。
「參考」一份社會信用調查報告出爐 發現了不少問題!

問題和癥結都已找到,面對信用建設存在的困境。陳麗君教授團隊認為:應該建立多元參與式信用監管體系!

1. 完善政府監管體系,規範政府部門他律機制。政府應拓展信用意識與信用產品的適用空間,發揮行業組織自律和市場機制作用,培育和規範信用服務市場,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推進信用體系建設的合力。同時政府必須規範自身監管行為,展現一個良好的信用形象,提高政府信用,提高政府行為公信力。

2. 培育信用中介行業,發展信用市場監管機制,大力培育信用中介行業,對信用中介行業屬性、從業資格、競爭原則、評級程序及法律責任等加以規定。

3. 強化公眾參與意識,構建公共監督機制,推動媒體、行業協會、獨立的社會團體以及個人參與社會信用監管,加強媒體對信用行為的監督與披露。

4. 改善社會信用文化環境,加強主體自律機制,政府、非營利組織、企業設立相應內控機制,實現內部信用監管,自規自律,維護良好的信用形象。同時加強個人信用行為自我監督與自我約束。

5. 加快信用信息歸集,完善社會信用監管軟硬件環境。建設各部門信用信息歸集平臺,鼓勵政府、企業與信用信息服務機構的合作共享,在全省建立多個類似於杭州市政府與芝麻信用合作的加強版。建立“聯合激勵懲戒機制”,完善企業信用監管立法。密切關注新型經營業態,及時制定互聯網金融、網絡交易等信用監管立法,確保信用監管和個體隱私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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