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車撞人致死 違規超車負全責

購物返家途中,騎行電動車的王某違規超車致人死亡。2018年7月13日,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王某提起公訴。

5月18日上午,在市區購物過後,家庭婦女王某騎電動自行車回家。在行駛到宿豫區新莊鎮時,看到前方有兩名老太太並排行走。由於道路較窄,王某在超越行人時,怕左側超車不安全,就選擇了從空間相對狹窄的右側超車。就在這時,不幸發生了。王某的電動車剮蹭到走在右側的張某某,王某與年近70的張某某瞬間倒地。看到地上的鮮血,王某顧不上疼痛,慌忙撥打120求救。張某某後來經過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江蘇省宿遷市公安局宿豫分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王某騎電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過程中,發生事故,致一人死亡,即使是非機動車,也依法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目前,該案正在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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