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之後,誰在逃稅?

來源:鳳凰財經(finance_ifeng)綜合報道

崔永元微博上撕范冰冰好幾天了:曝光范冰冰4天6000萬天價片酬,並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陰陽合同、偷稅漏稅等潛規則引發輿論熱議。由於范冰冰工作室在無錫,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目前已介入調查取證。

先來普及一下,什麼叫做陰陽合同?

演員與劇組簽訂合同,演員的片酬分別寫進兩份合同,一個數額大,一個數額小。說白一點,小合同為陽合同,可以公開,可以拿出來給有關部門看和查;大合同不對外公佈,原因你懂滴。至於為什麼要這樣做,相信很多網友都能猜到,演員尤其是明星收入稅率高,為了能少交點稅。

按照我國現行稅法規定,影視、演出、表演所得屬於勞務報酬,按3級累進稅率表納稅。

范冰冰之後,誰在逃稅?

按照這個稅表,如果曝光的陰陽合同屬實的話,收入6000萬的范冰冰應該納稅2400萬左右,但是實際上她納稅了多少呢,按1000萬收入計算則不到400萬,直接涉嫌偷稅2000萬元,在應納稅額中佔比,直接超過法律紅線30%。

權威法學專家認為,如果稅務機關調查陰陽合同客觀存在且行為人涉嫌逃稅,應當依法下達追繳通知,責令補繳並繳納滯納金,涉嫌犯罪的應移送公安機關。

從社會影響上看,作為調節收入的重要稅種,個稅具有“收入越高,交稅越多”的再分配效應。在普通人拿著幾千元工資還依法納稅的情況下,收入處於金字塔頂的明星卻鉅額偷稅漏稅,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傷害。

在輿論的目標直指范冰冰時,崔永元卻回應媒體表示,“4天6000萬片酬合同”所指並非范冰冰,並表示道歉。崔永元還透露,影視行業偷稅漏稅現象比大家想得嚴重得多,涉案金額遠超目前曝光金額的10倍以上。

沸沸揚揚的“小崔手撕范冰冰”事件,揭開了娛樂圈偷稅漏誰的冰山一角。

盤點那些偷稅的明星,背後的水有多深?

毛阿敏偷稅漏稅近4萬:1989年,毛阿敏在黑龍江演出5天,賺了6萬元,偷稅漏稅近4萬元,經報道後,引起全國公憤,並被原單位關了3個月的“禁閉”。當時的罰款總額達到60多萬,在那個年代是一個天文數字。打擊逃稅漏水,絕不手軟。可是,總有人好了傷疤忘了疼。5年後,毛阿敏再次陷入稅案風波,因漏稅補繳27萬稅款。

劉曉慶偷稅漏稅達1458.3萬:別以為偷稅漏稅是小事情,嚴重的可是要坐牢的,劉曉慶就是一個例子。1996年,劉曉慶以採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等手段偷稅漏稅達1458.3萬元。因數額巨大,劉曉慶蹲了1年多的大獄。

在偷稅漏稅這件事上,明星們可謂是長江後浪推前浪,除了大陸明星偷稅漏稅,中國臺灣地區的明星偷稅漏稅也是榜上有名的。

比如,聲音甜美的林志玲,曾因涉嫌報稅不實,補稅額高達千萬。還有大S、小S,補繳稅款3000萬被臺灣稅務部門列為頭號追稅對象。5年來兩人少報收入近億元新臺幣,按條文規定計算,兩人須補繳稅款高達3000萬元新臺幣。

范冰冰之後,誰在逃稅?

當范冰冰身陷逃稅風波之時,有一個新聞也值得關注:

當年,Facebook創始人扎克伯格喜獲千金。高興之餘,小扎也做了一次美國富豪界最時尚的動作,捐贈99%的公司持股以支持慈善事業。足足450億美元!消息一經曝光,地球另一邊的中國網民躁動了,擔心起“超級土豪”小扎同學“裸捐”之後的“苦逼”日子。更有甚者還表示質疑,認為小扎是明做慈善,暗中“避稅”。

至於扎克伯格的捐贈動機,我們不得而知,但是現實生活中,確實有人通過高大上的慈善事業來逃稅。

這個世界上,面對金錢的誘惑,不僅是明星,甚至上至身價上億的富豪都在逃稅這事上“下功夫”。

1、藉助私人銀行將資金轉移至避稅港

在私人銀行的幫助下,全球至少有21萬億美元,甚至高達32萬億美元,從多個國家流向像瑞士和開曼群島這樣的秘密轄區——避稅港。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承認離岸公司,並願意為其設立銀行賬號及財務運作提供方便,因而富豪群體通過離岸公司轉移個人資產十分便捷。

2、在避稅港設立公司

通常來說,在得到公司註冊代理機構出具的證明後,離岸公司的設立手續一般可在24小時內完成,開個離岸公司轉移個人資產最多不過1000美元。且幾乎所有的離岸管轄區均明文規定:離岸公司的股東可以是一個人,公司的股東資料、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均享有保密權利,如股東不願意可以不對外披露。

在實際運作的過程中,這種離岸公司不僅可以幫助富人群體減少納稅額度,還不受外匯管制,使其的海外投資、轉移財富計劃更為隱蔽和自由。

比如,百慕大、維爾京群島和開曼群島是中國公司最喜歡的註冊地。

此外,很多外逃貪官通過在這些地方進行匿名存儲、設立匿名公司,利用離岸金融中心轉移個人資產:設立空殼公司,轉移個人資產後,再以破產低價收購等方式毀滅證據。

3、如何藉助設立家族信託避稅?

家族信託最受歐美國家和香港富人歡迎的就是它合理避稅的功能。通過家族信託,委託人將財產所有權轉移給受託人,在法律上,納入信託的財產已不歸屬委託人所有,因此不屬遺產範疇,所以不用繳納遺產稅。

眾所周知的華人首富李嘉誠,年賺67億港元,卻合理避稅繳納零元所得稅,其避稅的其中一種方法就是設立家族信託。據瞭解,李嘉誠至少設立了4個信託基金,分別持有旗下公司的股份,並指定了其妻子及子女為受益人。

目前中國大陸尚不需要繳納遺產稅,但未來需要繳納遺產稅是必然趨勢。

4、如何通過放棄國籍避稅?

有些富豪為了要避稅,索性入籍低稅甚至是無稅的國家,如瑞士,列支敦士登,安道爾,摩納哥等。2011年高達1780名美國人放棄國籍,“稅收支出”是“脫美”重要原因,放棄國籍成了美國人避稅的重要方式。其中包括F1賽車冠軍舒馬赫、瑞典宜家傢俱創辦人坎普拉、美國黑人歌手蒂娜-特納。

5、如何通過做慈善來避稅?

舉個例子,蓋茨基金在2003年以268億美元的資本獲得了高達39億美元的投資回報,利潤率高達15%左右,這比許多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利潤率還要高。而蓋茨基金會每年只要將總資產的5%用於捐贈就可以避免支付更多稅收,另外95%的資產則被用於投資。

在眾多“良心富豪”的謬讚中,德國漢堡船運巨頭彼得·克雷默則公開表示:富豪捐身家承諾等於將應該繳稅的錢捐出去,令富人凌駕於國家之上,影響公眾利益,並質疑美國富豪參加“捐贈誓言”行動的動機是為了避稅。

實際上,按照美國的法律,如果富豪要把遺產給子女,聯邦政府會從中抽掉過半的遺產稅。於是許多美國富豪都以慈善捐款的手段規避遺產稅。只是,這些腰纏萬貫的富豪到底是“真慈善”還是“真避稅”,還是一個未知數。

為什麼總有人敢明裡暗裡偷稅漏稅?是監管的缺失還是道德的缺失,在美逃稅會從重處罰,一輩子都翻不了身。

從現實來看,很多人由於收入豐厚,且收入來源多樣,導致避稅、逃稅等渠道五花八門。在稅務稽查監管方面,美國的做法可資借鑑。

以個稅為例,美國以低稽查率、高稅收遵從度而聞名世界。除了完善的稅收制度以外,嚴密的逃稅罪刑事法網也發揮了不可低估的作用。逃稅罪是聯邦犯罪,是美國傳統稅收犯罪體系的“壓頂石”。一旦納稅人被認定犯有逃稅罪,意味著他可能受到稅收犯罪中最重的處罰,即5年以下監禁,或高額罰金,或者二者並處。其中演藝人士等高收入群體,一般屬於稅務局抽查重點。

除了直接刑事處罰,逃稅還會被記錄到欠稅人的信用報告中,從而影響其信用分數。納稅人貸款、購買保險、求職、上學等都會受到影響,後果不堪設想。所以在美國,不管是高淨值人士還是普通收入群體,逃稅都是大忌,一旦越雷池,一輩子都翻不了身。

而且,美國在處理富豪偷稅的問題上毫不手軟。比如,資本利得稅不比個稅低,而且別想逃稅,要不然美國國稅局會追你追到天涯海角。所謂資本利得就是,賣房子啊,賣股票啊的收益。也就是那些資本主義“懶漢”躺在那裡,靠佔有資本所獲得的收益。

這些經驗,或許值得我們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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