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發布勞動爭議審判白皮書:10項機制6個舉措2點提示

北京一中院發佈勞動爭議審判白皮書:10項機制6個舉措2點提示

時值《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10週年,北京一中院成立勞動爭議專業審判庭8週年,北京一中院於今日上午發佈了勞動爭議案件審判八年白皮書。白皮書涵蓋了八年來審判工作的基本情況、審判機制以及面臨的困難和挑戰等問題,並對勞動關係雙方進行了提示。

數據顯示,8年來該院共審結勞動爭議案件21598件,平均每年審結2699件。全部結案中二審勞動爭議案件21554件,佔比99.80%,其中改判584件、發回重審301件,二審改發率4.11%;調解4336件、撤訴2336件,二審調撤率30.96%。二審案件平均審理天數53天,1/2審限內結案率49%。根據八年來專業審判經驗的梳理,北京一中院總結出勞動爭議案件呈現出的幾個特點:糾紛類型新型化、複雜化,案件成因與經濟政策高度關聯,涉及的法律關係呈現綜合性、交叉性,群體性案件呈現多發性集團性。

北京一中院在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始終將“關注民生、妥善化解矛盾、促進和諧勞動關係”作為立足點,通過積極探索專業化建設,在平衡保護訴訟當事人、完善審判規則體系、構建法律統一適用、強化弱勢群體司法保護、維護誠信有序的訴訟秩序、妥處重大群體性案件等方面形成十大工作機制,實踐中充分發揮了司法裁判定紛止爭和教育引導作用,有力維護了勞動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

基於勞動爭議審判情況,北京一中院還對當前勞動爭議審判實踐中面臨的“傳統勞動關係認定標準難以完全適應不斷湧現的‘新業態’就業要求”“原有的勞動爭議審判理念難以完全適應經濟平穩快速增長的目標”“缺乏對不誠信訴訟行為的有效規制難以適應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要求”“長期存在的裁審銜接不暢導致難以實現訴訟經濟的目的”等六個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瞭解決方案。該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孫國鳴在通報時強調:“和諧勞動關係的構建,除了需要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和社會各界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在經濟新常態下,更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利益共同體意識,將勞動者的個人發展與企業的持續發展緊密相連,共同以嶄新的姿態、和諧的心態應對新常態下的新挑戰、新問題。”

發佈會最後,孫院長對勞動關係雙方作出了提示和建議。他表示,一方面,要嚴格執行勞動法律法規,有效預防勞動爭議的發生。對此,用人單位應當以合同管理來規範用工行為,切實保障和維護勞動者權益;勞動者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服從用人單位的日常管理。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建立平等協商保障機制,妥善化解用工矛盾。

用人單位應暢通勞動者訴求表達和利益協調渠道,在協調和解決糾紛時堅持以促進企業內部穩定和諧為出發點,與勞動者或工會代表平等協商。勞動者應正確認識訴訟風險,在權益受到侵害時,優先通過協商或調解的方式解決,對拖欠勞動報酬等事實清楚的爭議,可以先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節省維權時間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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