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法到來之前,電商不公平競爭問題已引發社會關注

電商法到來之前,電商不公平競爭問題已引發社會關注

9月21日,中國貿促會研究院在北京主辦了一場專題座談會,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任興洲研究員、北大法學院副院長薛軍教授、中科大網絡經濟與支持管理研究中心呂本富教授、首商集團董事長傅躍紅女士、步步高集團副總裁欒順先生、京東戰略研究院高級總監朱玉梅女士、同方計算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賈靜女士、雀巢電商EKA總監王曉莉女士等參與了討論。

此次研討會的主題為線上線下公平競爭、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在研討中,各位專家學者和業界人士肯定了實體零售與電商正從對抗走向協作的大趨勢,與此同時也提出了線上線下公平競爭、打造良好營商環境等問題,內容涉及電商徵稅、電商工商登記、假冒偽劣氾濫、不正當競爭、保護消費權益等諸多方面,研討氛圍十分熱烈,論述十分精彩。

其實這次研討的主線,主要是圍繞著不公平競爭這一點而展開的,而這種不公平競爭不僅在電商面對傳統零售時存在,電商本身之間也存在著非常突出的不公平競爭問題。這一主題之所以能夠被提上臺面來討論,說明問題已經到了較為突出的階段,必須對其加以正視和解決,以免影響整個行業的發展進程。

長期以來,電子商務在政策監管中的定位始終是一種待扶持的新生事物,享受了頗多政策上的傾斜與照顧。當電子商務銷售額越做越大之時,一些問題已無法迴避,例如C2C商家的納稅問題。2015年電商網上銷售額已達3.8萬億,其中有2萬億是來自B2C電商,其餘1.8萬億則是來自C2C電商。B2C電商的商家一般都已註冊公司進行工商登記,納稅方面的情況也較好,但C2C電商則仍大部分處於未進行工商登記,也無法進行納稅的狀態,而這對於線下零售行業而言確實是現實存在的一種不公平。

國家一般會將C2C商家視作小微企業,牽動著敏感的就業問題,認為加強監管乃至於徵稅也許會影響就業。但實際情況是,C2C電商的身份已成為逃避國家稅收和監管的一個保護罩,許多明明可以做大進入B2C電商行列的商家,刻意將業務拆成很多塊以維持小微商家的狀態,但實際上其總銷售額已超過許多B2C商家。因認為對小微商家沒必要徵稅而省略的小微商家工商登記,也給監管帶來了巨大挑戰,假冒偽劣橫行,侵害知識產權現象嚴重,C2C電商亂相迭出,所有這些已到了不能不解決的地步。

C2C電商沒有線下店鋪,人力支出也較傳統零售為小,而且還不納稅,不做工商登記,依靠新技術的助力理應獲得比傳統零售更高的利潤,但實際情況卻並非如此。C2C電商的利潤狀況非常慘淡,運營成本中相當一部分要交給平臺去買廣告位和流量,一些沒能力進行投入,花不起錢買廣告的商家只能面臨兩種選擇,要麼去賣假貨,要麼就此退出。與此同時,掌控平臺的互聯網公司卻能拿出一份比一份亮眼的財報。大發其財。

電商的天然技術優勢,無店鋪營商所帶來的低成本,國家對小微商家的扶持政策和稅收減免等帶來的現實利益,在C2C平臺上遭遇了虹吸效應,被這些互聯網公司源源不斷地吸收進去充實自身。如果國家扶持小微企業的政策所帶來的好處,在經過一連串轉化之後被注入到大型互聯網公司身上,那麼這一政策的初衷就沒有達到,正如央行向市場注入流動性提振實體經濟之後,這些錢卻全部流入了房地產和股市一樣,這樣的政策是需要得到修正和完善的。

不公平競爭問題不僅僅在線上線下兩種零售業態中顯著出現,在電商企業之間也頻頻發生,這是個非常危險的苗頭。從去年開始,每逢電商大促都會出現一些二選一事件,一些平臺上商家紛紛臨陣倒戈,宣佈退出這家加入那家。監管部門在瞭解情況時,各方顯得都很無辜,各自都能說出自己的一番道理。

這件事其實不需要有什麼科學的評估和裁定體系,僅從常理去推斷,就能發現很大的問題。商家賣貨當然是出口越多越好,在任何平臺上都能買到同一品牌的商品,才是最符合消費者和商家利益的,如今商家主動選邊站隊,平臺方給商家施加了何種壓力是不難想象的,而這件事在監管方面如不及時出手制止,必將極大損害電商競爭環境,損害創新,把電子商務競爭秩序搞亂。

電子商務是高科技的新興業態,這個行業的立足根本就是創新,所有阻礙創新的勢力都應該被擊潰。電子商務發展至今,已不像十幾年前一樣只有微不足道的銷量,已成為一股足以左右商業市場的巨大力量,電子商務若仍享受著過去的低稅率和高政策傾斜政策,必然會對線上線下整個商業市場公平競爭秩序造成損害。新零售時代,電商不需要壟斷者,不歡迎壟斷者,監管要快速跟上,對違法行為不能縱容,政策傾斜應逐步修正,否則必有大亂。

十幾年前電子商務發展之初,從0到1的產業環境對電商而言是惡劣的,進貨進不到,合作沒人理,無身份地位,無公平可言。在政策的扶持和電商的自身努力之下,有了今日之局面不容易,那麼是不是要把十幾年前的困難局面再在傳統零售身上重演一遍呢?如果他日傳統零售獲得機會後來居上,是不是也可以肆意對待電子商務呢?從電商競爭本身來說,是不是誰的體量大誰就有權形成壟斷,其他小公司就不能有活路呢?

本次研討會上,有與會者提出了對電子商務混亂現狀進行整治的一些建議,如取消電商企業15%的所得稅優惠稅率,不再將其視作高新技術企業看待;線上線下共享政策優惠和稅負政策,加強精銳工程大數據管理,成立稅務網絡分局向電商商家徵稅;對C2C商家實施工商登記管理,完善稅收政策和管理措施,推廣電子發票的應用等。這其中有些建議固然是有些矯枉過正的嫌疑,不過與會者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意願之強烈,還是可以被感受到的。

電子商務法目前已進入二審的修改稿草案階段,進展速度較快,各位專家學者也提到了,對於目前存在於行業中的一些不正常現象,如果在立法時不加以考慮,很有可能會給與其合法化地位,而有些大平臺當然也會利用各種資源來全力維護其自身利益,這是需要受到高度重視的。而在這版電子商務法正式發佈之時,一些政策必然與之前有所不同,對那些能夠引起社會關注和引發業界討論的議題,全新的電子商務法必有解釋,對此應該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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