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委关于追授项惠星同志为金华市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2018年7月26日)

项惠星,男,汉族,浙江金华人,1967年2月出生,1987年11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金东区委办室务会议成员、区信访局局长。项惠星同志历任工程兵舟桥31旅二营副营长,金东区孝顺镇江沿管理处党总支委员、副主任,低田管理处党总支书记、主任,傅村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源东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金东区农办副主任、党组成员等职。无论岗位如何变化、职务如何调整,该同志始终对党忠诚,不忘宗旨;始终对事业满腔热忱,实干担当;始终对群众热心服务,甘于奉献;始终对自己严格要求,恪守底线。2018年5月25日,项惠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不幸离世,年仅51岁,以他短暂而光荣的一生,展示了新时期好干部的感人形象。

为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市委决定,追授项惠星同志为金华市优秀共产党员。

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改革开放40周年、“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为新起点,向项惠星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心系群众、真心为民的百姓情怀;学习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务实作风;学习他克己奉公、履职尽责的敬业精神。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向项惠星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重要指示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作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生动教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项惠星同志为榜样,坚定信仰定力、政治定力、战略定力,激发拼争抢创的干事热情,奋进新时代,交出新答卷,为推进现代化都市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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