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整治保健品非法會銷,場所提供方須提前3天報備

寧波整治保健品非法會銷,場所提供方須提前3天報備

澎湃新聞27日從寧波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建立非法會銷監管長效機制,該局日前建立了“一清單四制度”,並將於本月底前完成制度建設開始運行。

“一清單四制度”指的是基層市場監管所轄區內所有能夠為會議營銷提供場地的單位,要建立電子清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更新;建立會議營銷登記制度、企業會銷責任承諾制度、會議營銷信息報送制度、會議營銷事中事後監管制度。

據介紹,2017年9月至今年5月,寧波對食品、保健品欺詐和虛假宣傳進行了集中整治,發現問題企業1291家,責令停產8家,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1家,行政立案查處案件747起,涉案貨值1242餘萬元。

“經過整治,保健品欺詐虛假宣傳得到了遏制,目前不法分子手段基本轉向隱蔽作案、流動作案、無規律類型作案,查處難度加大,會議營銷便是其中一種。”寧波市市場監管局相關人士27日告訴澎湃新聞。

會議營銷是一種藉助和利用會議的營銷方式,尋找特定顧客,通過親情服務和產品說明會的方式銷售產品。

據介紹,一些不法分子通過送米麵糧油,把老人哄騙到會銷場所上課,課上講養生知識,“科普”保健品功效,會銷人員在其間通過“飢餓”營銷和買、贈、打折的手段,誘騙老人高價購買產品。由於會銷場所課堂上沒有產品,也沒有涉嫌虛假宣傳的紙質文件,執法人員在查處中會遇到發現難、取證難、查處難的問題。

寧波市市監部門相關人士告訴澎湃新聞,“一清單四制度”運行後,會銷單位如要在寧波舉辦講座,會銷場所提供方必須提前3天向所在轄區監管所報備信息,如果發現涉嫌虛假宣傳,場所提供方要及時向當地基層監管所舉報;會銷單位要在會銷場所公示法定資質,做出企業主體責任承諾;市場監管所接到會銷信息,要安排人員到現場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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