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戶給近親屬,哪種方式最省錢?以廣州爲例

父母將自己名下的住房過戶給子女,有買賣、贈與和繼承三種方式,哪種方式省錢又省事,一直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今天,將為大家詳細介紹下。

房屋過戶給近親屬,哪種方式最省錢?以廣州為例

一、繼承

可以說,在徵收遺產稅之前,繼承方式是便宜的,但是年紀輕輕就立遺囑,真的好嗎?而且等真的百年之後,政策萬一又變了呢!

同時,根據廣州市的相關規定,繼承還需要提交繼承人身份證明、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被繼承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材料、被繼承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等等材料,房子還沒過戶,破事一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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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贈與

贈與房產過戶時,徵收的契稅是按核定的市場價格的3%計正。

有的人覺得,這個不多呀,而且又不用交個稅,但是這麼想就錯了。

根據現有規定,贈與的房產無論是否滿5年,都要按增值部分繳納20%的個稅!

房屋過戶給近親屬,哪種方式最省錢?以廣州為例

三、買賣

首先,先看看下圖買賣要交的稅。

房屋過戶給近親屬,哪種方式最省錢?以廣州為例

通過買賣方式繳納的契稅最高為3%

但是無果是滿五年唯一住房,是可以同時免除個稅和增值稅的!

也就是說,如果不是三套以上住房的話,

最高的契稅僅僅2%。

房屋過戶給近親屬,哪種方式最省錢?以廣州為例

同時,根據廣州市地方稅務局於2013年8月1日施行的《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異議處理辦法》第六條第四款規定 “將房屋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以不低於成本價(轉讓人的購房原價等)為計稅價格。成本價(轉讓人的購房原價)以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明載明的價格為準。”

將房屋買賣的實際交易價格按購房原價來填寫,這樣,即使是滿未滿五年或非唯一住房,由於房屋買賣過程中不存在差價,這樣個稅也是0!

總結,在過戶給子女,或者其他近親屬,最最最省錢的方式還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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