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政協委員質疑西安10年老舊車禁行土政策:不符合《立法法》

近日,西安市相關部門就《關於禁限行高排放老舊汽車的通告(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徵求市民意見。按照徵求意見稿,2008年8月1日前註冊登記的汽油(天然氣)汽車屬於高排放老舊汽車,從2019年8月1日起這些車將禁止進入西安市三環路以內以及遠郊區縣主城區。

徵求意見稿雖然沒提“強制報廢”,但不少市民仍感到擔心,西安市三環以內為主城區,如果不讓私家車進三環,這不就等同於將老舊汽車報廢了嗎?

車主:自己的私家車會否“短壽”

對於徵求意見稿,網友們紛紛表達了各自觀點:

07CKg5:我們不做新能源汽車的試驗品!

匿名網友:每年尾氣檢驗的意義是啥?

八旗御宅:政策我支持,誰出政策誰把我的車一買,我沒意見了。

馬紮:逼人買新車?我就想知道以舊換新有沒有補貼政策?

……

不少市民也對此紛紛表達看法。

車主張先生認為:按照西安現行的“限行規定”,現有非新能源汽車每週都有一天被“限行”,也就是說一年有七分之一的時間不能上路使用。如果“十年限行”政策正式執行,十年之中還有七分之一的天數不能使用,多數西安市民的車輛實際“壽命”將不足9年。

市民劉先生說:“我們的車是交過增值稅、消費稅、車購稅、車船稅等的,現在為了環保,又讓我們來買單顯然不合適。”更令他擔心的是,如果此規定真的實施,自己的車在禁限行範圍內,到時連接送孩子上下學都成了問題。

專家:相關部門應改變決策方式

在華商報微信公眾號上,一項關於是否支持徵求意見稿規定的投票中,近6萬人投了不支持,佔到總投票人數的92%。

省社科院政治與法律研究所所長郭興全認為,輿情之所以會反彈強烈,以至於對“十年報廢”的關注遠遠大於對禁限行車輛範圍的關注,這與相關部門決策缺乏公開、透明,一出手就是“一定會執行”的強硬有關。

“從目前來看,大家不能接受的更多是相關部門的決策方式,然後才是決策內容。”郭興全說。

他認為,從環保角度來看,禁限行老舊汽車即便真有改善空氣質量的作用,也應該事先讓大家儘量知情,而不應該突然襲擊。建議政府部門今後做決策時應該多聽聽民意,而不能動輒“簡單粗暴”。

律師:地方不能拋開國家規定搞“自創”

“從目前公佈的徵求意見稿內容來看,如果正式實施,將與相關法律有衝突。”陝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律師郭鼕鼕說。

依據現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私家車沒有使用年限限制。私家小汽車達到60萬公里行駛里程才會被引導報廢。超過15年的每年年檢兩次,檢驗不通過的才被強制報廢。

郭鼕鼕認為,在國家對私家小汽車沒有年限限制的情況下,地方不能“自創”。他說,地方法規在某些方面可以嚴於法律,那是對政府的要求。比如法律要求政府在20個工作日內要對某一項問題進行答覆,地方法規規定10天答覆,這是可以的;法律規定對公民某種行為罰款100元,地方法規非要罰200元,這顯然不對。

 政協委員:公權力不能“任性”

省政協委員張陽秋認為,私家車是公民通過購買行為而擁有的合法私人財產,受《物權法》保護,其購買的車輛享有合法行駛權。我國實行機動車年檢制度,凡通過年檢即被認定合格,亦代表環保達標。因此以環保名義限制老舊車輛,沒有理論依據。

她進一步表示,國家《立法法》第八十二條第五款規定:“沒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依據,地方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範。”因此,西安市《關於禁限行高排放老舊汽車的通告(徵求意見稿)》已不符合《立法法》規定。

“行政管理機關應在法治框架內行使管理權,公權力不能‘任性’。”張陽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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