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5月,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關於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後,近日,人社部再次印發《關於實施失業保險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動”的通知》,決定從2018年起在全國實施失業保險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動”,推動各地積極主動、全面規範地落實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力爭使符合條件的參保職工都能享受到技能提升補貼。
其實,通俗易懂點講,“展翅行動”是指繳納過“失業保險金”的職工,在符合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憑藉職業技能證書向國家申請補貼。
申領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如何申領:
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聯網查詢、與失業保險參保信息比對等方式進行審核。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程序對申請審核通過後,應直接將補貼資金髮放至申請人本人的個人銀行賬戶或社會保障卡。
技能提升補貼申請、審核的具體程序和操作辦法,由各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本著方便、快捷、安全、審慎的原則制定,並主動向社會公開。
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應根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有所區別。
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000元;
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500元;
職工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2000元。
同職業同等級只能享受一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本地產業發展方向和人力資源市場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區緊缺急需的職業(工種)目錄。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可向地區緊缺急需職業(工種)予以傾斜。
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並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
補貼何時落地?
很多職工想了解政策什麼時候能落地?《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在實踐中加強對所轄地區的分類指導,全力推動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策惠及更多參保職工↓↓↓
對尚未公佈具體操作辦法的,要督促研究制定,做好跟蹤瞭解;
對申領門檻高、手續複雜的,要抓緊簡化程序、優化流程;
對與現行政策有衝突和重疊的,要儘快溝通協調,明確政策邊界;
對因基金支付能力不足影響政策落實的,要合理運用省級調劑金加大投入,確保順利實施;
對因地制宜進行政策創新和拓展的,要及時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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