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商務廳關於廣西品牌發展促進會開展有關活動違規的通告

各市商務局(委):

近段時間,我廳接到區直有關單位、企業及下屬機構的反映和投訴:廣西品牌發展促進會“稱”經我廳批准同意,為其刊物《品牌贏家》徵求稿件並向有關單位、企業收取費用。現將我廳調查結果通告如下:

一、以主管部門名義牟利。廣西品牌發展促進會2013年12月成立,從行業管理我廳是業務指導單位。該協會《品牌贏家》在《關於培育發展各行業國家級“品牌企業”大型文獻〈品牌贏家〉稿件供稿工作的通知》(詳見附件),向有關單位和企業有償徵稿,有以主管部門為其謀利的內容。在徵稿過程中該協會人員(包括臨時聘請人員)謊稱(或含糊其辭)稱該活動得到我廳批准,更有個別人員強求有關單位或企業交費。但我廳從未審批或授權廣西品牌發展促進會開展前述活動,無任何個人參與其中。

二、損害商務部門的聲譽。2018年5月初,我廳就投訴情況約談了廣西品牌發展促進會會長徐義鴻,明確告知:以商務部、商務廳名義開展違規收費活動,嚴重損害了政府部門的聲譽和形象,責令其立即整改,並將該協會行為通報自治區民政廳。

請各市商務部門提高警覺,謹防上當,並告知所屬企業。如發現該會有進一步違規行為,或同類現象,請及時報告我廳。

特此通告

附件:

自治區商務廳關於廣西品牌發展促進會開展有關活動違規的通告

廣西品牌發展促進會違規文件

廣西品牌發展促進會違規文件.pdf

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務廳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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