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被保姆偷走錯養別人兒子22年 重慶女子準備起訴法院

朱曉娟兒子被保姆偷走,因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一紙錯誤的親子鑑定而錯養別人的兒子22年。正當她準備安享晚年的時候,生活乍起驚雷。朱曉娟說,她是真不想打官司,邁出這一步,深思熟慮近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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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被保姆偷走錯養別人兒子22年 重慶女子準備起訴法院

兒子被保姆偷走錯養別人兒子22年 重慶女子準備起訴法院

朱曉娟與失而復得的兒子團聚

端午節,朱曉娟獨自去了一趟北方。她覺得已沒有什麼希望了,只能打官司。

或許一場新的風暴在等著她,她準備迎頭而去。

而你還記得朱曉娟嗎?那位傷心欲絕的母親,曾經漂亮迷人的護士,兒子被保姆偷走,因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一紙錯誤的親子鑑定而錯養別人的兒子22年。正當她準備安享晚年的時候,她的生活,乍起驚雷。

一個真兒子,一個假兒子,朱曉娟怎麼也想不通,她想討個說法。

終於等到6月11日,河南高院的人來了重慶,朱曉娟說: “他們當時告訴我,你還多了個兒子。他們的意思好像我還佔了便宜。”

她的人生夠可憐的了。“他們居然說出這樣的話,簡直是對我的侮辱。”朱曉娟說。

6月19日,重慶小雨,天陰沉沉的。朱曉娟痛心提到,那句話已碾碎了她所有的希望。本來她希望能不打官司就儘量不打,快點結束人生這場創痛巨深的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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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合縱律師事務所

1

這官司是從什麼地方生出來的呢?要說清這一問題,首先得釐清事情的來龍去脈。

故事的簡單劇情是這樣的——

第一部分:1992年6月3日,朱曉娟的丈夫程小平從南紀門勞務市場帶回一保姆(何小平)。7天后,何小平偷走他們一歲零三個月的兒子盼盼。從此朱曉娟夫婦開始漫漫尋子路。

朱曉娟親生兒子盼盼被拐走前的照片

第二部分:1995年冬,從河南蘭考縣公安局傳來消息,有個被拐賣到蘭考的兒童像盼盼,朱曉娟夫婦遠赴河南尋子。當年12月,受蘭考縣公安局的委託,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兒童與朱曉娟夫婦做了親子鑑定。1996年1月15日,朱曉娟夫婦正式獲知河南高院出具的鑑定結果:“生物學親子關係”成立。這表明丟失三年多的盼盼找到了。1996年1月24日,盼盼被接回重慶。

第三部分:22 年後,2018年1月,家住四川南充市的何小平突然跳出來說,她的兒子劉金心是她當年在重慶偷的,並找到上游慢新聞-重慶晚報,請求幫忙尋找劉金心的親生父母。一石激起千層浪。當月,朱曉娟與劉金心親子鑑定,2月5日,朱曉娟從重慶警方獲得結果:劉金心與程小平、朱曉娟“符合雙親遺傳關係”,也就是說,劉金心才是真正的盼盼。2月6日,朱曉娟、劉金心母子重逢。

朱曉娟在26年後見到了自己的親生子,小時候的盼盼如今已叫“劉金心”

故事在這裡好像可以結束了。但是,故事的主題似乎還不甚明朗——正如朱曉娟經常問自己的:難道這一切就沒有人負責嗎?難道該我自己倒黴嗎?誰給我一個公道?

朱曉娟說,很顯然,河南高院的鑑定是錯的,恰恰因為這一錯誤,導致我沒有繼續尋找盼盼,造成我22年多來一直錯養著別人的兒子,並使得這一孩子也錯失了找到自己親人的機會。

一錯,連環錯。

從法律專業的角度看,這一錯意味著什麼?

“實質就是侵權,侵犯了包括監護權在內的人身權。”重慶合縱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魯磊說,侵犯了朱曉娟夫婦、劉金心以及錯養之子等四人的人身權。

但是,任何鑑定都存在設備儀器和操作人員方面的原因,誰能逃脫“萬一”的神秘法則?

這樣的想法,法律會支持嗎?

“現在的親子鑑定結論一般表述為99.99%的符合,總要給自己留一點空間,一旦出了問題,鑑定方可以說,是由於技術和水平方面的原因。”魯磊認為,即使存在這一理由也不能規避責任,何況河南高院直接下的是“生物學親子關係”的結論。

而擔責與賠償猶如一塊硬幣的兩面。不能只盯住某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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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親子關係鑑定

2

朱曉娟說,她是真不想打官司,邁出這一步,深思熟慮近三個月。

她講起,今年清明節前兩三天,兩位自稱河南高院的人來重慶找到她。其中一位姓吳,“另一位,不知道姓名。姓吳的告訴我說,他們已經把各方面的情況都瞭解清楚了,很快會給我一個滿意的答覆。我當時問調查了什麼,他說現在不便說,今後告訴我。”

之後,朱曉娟靜靜等待這個“滿意的答覆”。

4月10日,有媒體採訪河南高院,報道中說,“該院非常重視此事,已組成聯合調查組對這個事件中的每個細節進行認真核查。目前,核查結果尚未出來。”

“這麼簡單的事實,為什麼要核查這麼久?” 朱曉娟感到事情有點懸了。幾天後,她打電話問吳,“他讓我再等等。”這時候,朱曉娟覺得每一天都是煎熬,自己的等待猶如那部著名的戲劇《等待戈多》。她有些坐不住了,因為“戈多”永遠不會來。

4月27日,朱曉娟第一次走進合縱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合縱”)諮詢,她從這裡獲得了幾個重要信息:一是,河南高院要為自己的錯誤鑑定負責;二是,她可以起訴河南高院,要求侵權賠償;三是,不但她可以起訴,劉金心和那錯養的兒子也有權力起訴。

朱曉娟向合縱律師事務所主任魯磊講述往事

朱曉娟離婚10年,至今未婚。魯磊認為,她的前夫也可以加入進來,提起第四個訴訟。“這是後話。”

走出律所時,她說,再等等,等到“五一”節過後。

又過了一週,依然沒人和她聯繫。5月9日,朱曉娟第二次來到合縱。她在一份“法律事務委託合同”上籤了字,當時沒有帶筆,魯磊給了她一支。“朱曉娟”三字,娟好雅緻,寫得不錯。

在簽字前,朱曉娟跟律師講起20多年的遭遇,又傷傷心心地哭了。她是最不情願在陌生人面前落淚。

5月10日上午,朱曉娟提來一大包陳舊發黃的報紙、單據和各種證明材料。每樣東西疊得整整齊齊。她說:過去想的是,娃兒失而復得,很奇蹟,給他把這些東西好好保存下來,算是一種記憶。

她沒料到,這一記憶發揮了另外的作用。它們都成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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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曉娟翻閱當年在全國多家報紙刊登的尋子廣告

考慮到案件的特殊,合縱成立了一個由8名律師精英組成的團隊。

魯磊說,案件非常罕見,“法院屬於司法系統,它和市民不存在民事行為關係,所以作為民事被告的機會非常少。我們先做一個非訴訟,如果溝通失敗,才會提起訴訟。”

據律所副主任魏巍介紹,對朱曉娟來說,侵權賠償主要包括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以及尋找孩子過程中產生的財產損失;而兩個兒子只涉及精神賠償。朱曉娟簽字第二天,律師初步計算了三個人的賠償數額。考慮到朱曉娟已離婚、退休,經濟條件不好,律所決定承擔前期費用,包括到河南的差旅費。“我們也會向法院申請,免除朱曉娟的訴訟費。”

黃敏是團隊中的一員,11年來主打婚姻家事官司。她說,河南高院對朱曉娟四人的傷害就擺在那裡,且傷害不小,“我作為一位母親,對此深有同感。我們對這個案子有信心。”

“河南高院作為侵權主體,也是賠償主體。朱曉娟起訴的是高級人民法院,還存在案件管轄權的問題。如果真的進入訴訟,我們會努力爭取案子放在重慶來審。因為當年朱曉娟在渝中區,我們有可能向渝中區法院提起訴訟。”團隊成員傅鐳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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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曉娟認真清點材料

3

5月12日,律所向河南高院發出律師函,要求該院“收到本函後五個工作日內,委派具有決定權限的負責人,就貴院侵權賠償事宜與委託人及委託人的代理人進行磋商處理”,“如貴院未能按以上函告內容辦事,本律師將根據委託人的授權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其合法權益”。

6月11日,河南省高院一行三人來到重慶。“兩男一女,女的是民一庭庭長,一個男的是高院監察局副局長另一個是賠償處處長。”傅鐳說。

6月12日上午雙方見面。

傅鐳介紹了當時面對面交流的情況。

對方主張:“鑑定錯誤的原因在於鑑定技術本身有誤差,不存在過失。我們調查了。”

朱曉娟方認為:即便這樣,也不構成河南高院免於承擔民事責任的理由。既然河南省高院要開展鑑定業務,也有條件開展這一業務,那麼就必須承擔因鑑定錯誤而引發的相應賠償責任。

對方主張:“過錯還是在保姆何小平那邊。”

朱曉娟方認為:何小平拐騙兒童構成犯罪與河南高院錯誤鑑定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二者是兩個完全獨立的行為。何小平構成犯罪不是河南高院錯誤鑑定的免責理由。

“當天談到撫養費,對方提出不賠。他們認為,朱曉娟養親生兒子需要撫養費,養別人的兒子也要撫養費。”傅鐳認為,這二者完全不是一個概念,不能混同。

對方主張:“同意參照醫院抱錯小孩案例進行賠償。”

朱曉娟方認為:這一參照沒有對比價值。原因很簡單,醫院抱錯小孩,雙方父母一是不知道自己的小孩已抱錯,二是都將抱錯的小孩視同親生百般呵護、悉心撫養,且撫養是無私的、對等的。何小平知道小孩是偷來的,與抱錯小孩的情況完全不同。

“6月13日,對方拋出賠償方案:適當的精神賠償以及人道主義賠償。”傅鐳說:“他們只願意賠精神撫慰金5萬元,再給予適當補償,按照河南標準,補30多個月。”

“算下來朱曉娟只有十幾萬元,兩個兒子各5萬元。”傅鐳說。

朱曉娟不接受。

朱曉娟的手機上保存了很特別的幾段對話。主要是河南高院的人勸她,幫她分析道理,其中一段是這樣寫的:“你可以自己上網查查醫院過失報錯孩子的賠償和冤獄案件的賠償,設身處地想想,如果你是法院的人你該如何處理。”

朱曉娟回覆說:“你們不是說經濟賠償不成立嗎?不合法嗎?我還佔便宜了是嗎?我還應該感謝你們,給你們發感謝費!”

事後,朱曉娟多次提到,河南高院的人說的那幾句話——“他們當時告訴我,你還多了個兒子。他們的意思好像我還佔了便宜。”

她當場反問:“你怎麼不養別人的兒子?!”

朱曉娟認為,錯誤鑑定給她造成的精神傷害遠大於身體傷害。

“這恰恰是這個案子最獨特的地方,值得法律界認真思考。過去精神損害賠償有限額規定,身體傷害賠償成為主要賠償。但該案的精神傷害非常嚴重。”傅鐳說。

朱曉娟接到朋友們一個又一個電話關心

4

對朱曉娟來說,還有更多的傷害。

“我曾考取了衛生系統出國留學深造,通知書都來了,由於才從河南接回孩子不久,為了照顧他,被迫放棄了。”

“通知書還在嗎?”

“在。”

“可以準備起。”

“娃兒在外面補習的繳費收據,能不能算?”

……

朱曉娟過去是個什麼樣的人?

美女,嬌氣的美女。

朱曉娟和從河南找回的盼盼合影

在重慶53中和29中讀書的時候,她是出了名的校花。她30多歲時,看起來非常年輕,人到中年40歲,依舊漂亮,一雙大眼睛閃閃發亮。為了全身心撫養教育孩子,2008年離婚後,她一直沒有再婚。時至今日,54歲,容顏不再,還能牽手於何人?“人生最美好的青春都傾注在了娃兒上。”

如果要算,這將是一筆難以計算的巨大損失。又回到朱曉娟的那句老話:真正的傷害無法彌補,真正的損失無法計算。她有時自言自語:要是不出這件事,我現在多好啊!

“你還可以追究何小平的責任,要求她賠償。”魯磊說。

“算了。”朱曉娟說。

“為什麼?”

“她好歹養了劉金心,不管養得好不好,總是養了。我不希望她去坐牢,也不想追究她什麼責任。劉金心也一再要我放過她。”朱曉娟說,她應該尊重兒子的想法。

二十多年後,保姆何小平突然出現,要為劉金心找親生父母(資料圖片)

春節後,朱曉娟和電視臺的記者一起到四川南充見了何小平。

“她變了,不是當年的那個樣子,但個子沒有變。她不斷向我道歉,對不起三字都聽膩了。”朱曉娟說。

“沒有爭吵?”

“很平靜。劉金心開始還不想我們見面,擔心起衝突。我過去想過要打她。實際上,打又有什麼用,打什麼啊,都這麼多年了。”

“還說了什麼?”

“她嘴巴很會說,不斷說劉金心如何如何的不聽話,酗酒。我反問她:既然這樣,你為什麼不早點還給我,現在遇到困難了才找我。”

她們沒有坐下來吃頓飯,聊了一兩個小時,朱曉娟走了。

劉金心回家後,朱曉娟與兩個親生兒子(右為劉金心,左為朱曉娟與前夫生的第二個兒子)合照

5

從南充回來後,朱曉娟慢慢平靜下來。最初的那種揪心的痛苦漸漸被撫平。她放下了,臉色也好了起來。時間總是傷痛的良藥。她想通了,無論真兒子假兒子,總是兒子,兒子過得好才是最重要的。萬事要向前看,向積極的方面爭取。

劉金心在南充找了個裝修方面的工作。朱曉娟不斷鼓勵他好好幹,“你工作好,生活好,我才放心。”這是朱曉娟對兒子常說的一句話。

“你是一個男人,要自食其力,要有養家的本事。你一定要理解媽媽的用心,因為我不可能管你一輩子。他還是認同這個觀點。所以他本質不壞。”這點讓朱曉娟最為欣慰,她認為要慢慢引導他,改變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3月7日,劉金心生日。27歲。

這個生日對劉金心來說,非同尋常——他終於知道自己是哪一天來到這個世界上的,也第一次品嚐到親生父母為自己祝福的那種幸福。遠在外地的父親通過微信給了他500元,朱曉娟給了200元。

“他說他很激動。”

但朱曉娟突然有一種傷感,她想起錯養了22年的兒子。她記得把他從蘭考領回來的時候,他的外貌看起來小,但動作非常成熟。家人一直把3月7日視為他的生日。

他到底多少歲?生日又是哪一天呢?她希望有誰能告訴她。這樣,也讓他可以過一個真正屬於自己的生日。

或許有一天,當朱曉娟帶著兩個兒子站在法庭上,突然有誰認出其中的一位是他們丟失多年的兒子,那又將是……

兒子被保姆偷走錯養別人兒子22年 重慶女子準備起訴法院

參與朱曉娟狀告河南高院的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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