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網站關注武漢:洪山建立廉情抄告制度 壓實主體責任

中央紀委網站關注武漢:洪山建立廉情抄告制度 壓實主體責任

“現將您分管部門存在的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不嚴不實等問題抄告於您,請按照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一崗雙責’的有關要求,監督指導分管部門落實有關整改要求。”今年上半年,武漢市洪山區部分區政府領導手中收到過這樣一份“廉情抄告”。這是洪山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督促政府職能部門黨員領導幹部切實履行“一崗雙責”的創新舉措。

在抄告的主體上,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區紀委綜合派出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或依據區紀委相關職能室的要求,對其聯繫的政府部門領導班子及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和整改要求,以書面形式告知區政府分管領導,由其督促整改。

在抄告內容上,政府部門領導班子及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抄告:主體責任三項清單(班子集體責任清單、書記第一責任清單、班子成員集體責任清單)不完善或不照單履職的;區委、區紀委在督查、檢查、巡察等工作中發現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力的;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不到位,導致班子成員發生違規違紀問題,或者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致使分管範圍內發生違規違紀問題的;領導班子及成員在執行黨的紀律方面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誤造成不良影響的;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四風”整治不力的;對職責範圍內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不抓不管或整治查處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黨員幹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貽誤工作的;其他需要抄告的事項。

在抄告程序上,區紀委綜合派出機構通過監督檢查、信訪舉報、紀律審查等方式,收集整理聯繫單位領導班子及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涉及部門(單位)分管領導的問題,經區紀委分管領導籤批後,由區紀委綜合派出機構向區政府分管領導抄送;涉及部門(單位)黨組織及主要領導的問題,經區紀委主要領導籤批後,由區紀委綜合派出機構向區政府分管領導抄送,問題嚴重或影響較大的,同時抄送區政府主要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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