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找工作会遇到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伴随着国家就业政策的实施和残联等机构的大力推进,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已经认识到了工作的重要性,而且努力地去融入社会、参加工作,从而实现了个人价值,也让家庭生活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可是面临着浩如烟海的劳务市场,在找工作过程中遇到困难怎么办?今天小编在这里分享几个常见的问题,给残疾人朋友们!

残疾人找工作会遇到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残疾人找工作遇到困难,可以向哪些部门求助?

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当地残疾人联合会设立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寻求帮助。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就业困难群体,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重点服务目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如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残疾人联合会设立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专门负责为残疾人群体提供就业服务的公关就业服务机构。

法律指引

《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七条 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执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企业通过利用残疾人证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是不给残疾人安排工作,合法吗?

不合法。企业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其提供适当的工作岗位,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企业如果没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可供安排的或者安排的残疾人数量达不到有关规定的比例的,应当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企业不给残疾人安排工作的,仅仅利用残疾人证办理免交就业保障金,是违法的。

法律指引

《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企业有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可以通过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方式拒绝安排残疾人就业吗?

不可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法定责任,企业如果有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应当首先予以安排,不得通过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方式拒绝安排残疾人就业。

企业招聘启示中明确声明不录用残疾人,合法吗?

不合法。这是典型的就业歧视,残疾人可以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指引

《残疾人保障法》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职工的招用等方面歧视残疾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残疾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发院提起诉讼。

企业因为肢体残疾人的身体不方便,让他在家歇业,给上保险,但是不给发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企业录用残疾人之后,应该向残疾人支付工资,且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残疾人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应当享受工伤待遇。非因工负伤或患有疾病需要治疗不能工作的,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企业发给残疾人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指引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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