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解幹部後顧之憂 造擔當幹事氛圍

本網訊 近年以來,各級各部門面臨著工作任務日益繁重和監督問責、黨紀政務處分力度不斷加大的雙重壓力,特別是在脫貧攻堅和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項目等領域壓力較大,一些幹部顧慮較多,存在“多幹事、多犯錯,少幹事、少犯錯,不幹事、不犯錯”的錯誤思想,為此,施甸縣採取積極措施,著力解決領導幹部的後顧之憂,鼓勵幹事創業,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幹事環境。

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為領導幹部打好“預防針”。堅持依紀依規和“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處理好“樹木”和“森林”的關係,針對具體個案,綜合考慮發生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性質,造成的後果和影響。對幹部群眾有反映,但程度較輕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重點運用好第一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防止小錯變成大錯,輕微問題變成嚴重問題。

貫徹容錯糾錯要求為領導幹部塗“保護層”。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和“有什麼問題就解決什麼問題、什麼辦法能解決問題就用什麼辦法、什麼人能解決問題就用什麼人”的要求,既要求幹部自覺履行組織賦予的各項職責,嚴格按照黨的原則、紀律、規定辦事,不濫用權力、違紀違規,又對幹部政治上激勵、工作上支持、心理上關懷,鼓勵和引導幹部敢於擔當、敢於負責,努力營造銳意改革、勇於創新、敢於擔當、合理容錯的良好氛圍,對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改革創新、幹事創業過程中,未能實現預期目標或出現偏差失誤,但能積極糾錯整改,符合《保山市幹部改革創新幹事創業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容錯情形的,可視情節從輕、減輕或免予責任追究。

加強對公職人員履職盡責的監督,為幹部加註“催化劑”。加大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領導人員的問責力度,使公職人員在監督中行使職權,堅決反對和糾正“太平官”“糊塗官”“庸懶官”等現象,著力整治影響施甸發展、群眾反映強烈的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作風突出問題,推動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改作風轉作風,大力弘揚“跨越發展、爭創一流,比學趕超、奮勇爭先”精神,督促立行立改,推動轉變作風、解決問題、改進工作。

監督執紀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為領導幹部“送溫情”。對經調查核實有問題的幹部堅決予以查處,同時對經調查核實不屬實的問題及時予以澄清,體現澄清問題也是一種責任擔當,讓幹部不怕“事”,助推形成盡責擔當、實幹創業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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