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貫徹執行舉證質證指引提高出庭公訴能力水平

本報北京7月18日電(全媒體記者史兆琨)最高檢今天召開全國檢察機關學習培訓《人民檢察院公訴人出庭舉證質證工作指引》(下稱《舉證質證指引》)電視電話會議。最高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孫謙出席會議並講話。他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準確把握面臨的新要求新挑戰,進一步增強做好出庭公訴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以貫徹執行《舉證質證指引》為契機,切實把出庭公訴擺在公訴工作的龍頭位置抓緊抓實抓好,進一步提高出庭公訴能力和水平。

孫謙指出,要堅持實事求是,恪守客觀公正立場,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要尊重辯方,依法保障辯護權,保持司法權力的謙抑性,與辯護人理性平和抗辯,做到“對抗而不對立、交鋒而不交惡”。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參加庭前會議、排除非法證據等,尊重法庭對庭審進程的主導。要突出重點,有的放矢,注重庭前準備,靈活運用各類舉證質證方法。

孫謙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加強對《舉證質證指引》實施後舉證質證工作的調研,不斷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要注重收集和編髮具有典型意義和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出庭舉證質證案例,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領示範作用。要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為出庭舉證質證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努力為新時代檢察工作創新發展貢獻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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