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169城空氣品質半年榜:較差20城山西占6位

一份囊括169個城市的空氣質量排行榜單于7月22日公佈。

按照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生態環境部在原有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基礎上,將排名城市範圍擴大至16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包括京津冀及周邊地區(55個)、長三角地區(41個)、汾渭平原(11個)、成渝地區(16個)、長江中游(22個)、珠三角等重點區域(9個)以及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15個)。

從本月起,每月發佈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20個城市和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後20個城市名單,每半年發佈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好和相對較差的20個城市名單。

今年上半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繼續好轉,平均優良天數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7.2%,同比上升1.2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PM10濃度為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O3濃度為1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6%。

169個城市中,臨汾、石家莊、邢臺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分省份來看,山西最多,佔6個城市,河北、河南各佔5個,陝西咸陽、西安、渭南入選,山東淄博排名第20位。海口、黃山、拉薩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

與去年同期相比,衡水、保定、銀川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好,這些城市多分佈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常州、西寧、嘉興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差,這些城市多分佈在長三角地區。

三大重點區域,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44.9%,同比上升0.6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

長三角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9.2%,同比上升3.7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

汾渭平原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48.3%,同比下降1.2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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