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蘭州市2018年5月汙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超標處理結果的公告

根據《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令31號)規定,現對2018年5月國家重點汙染源企業自動監控數據核對結果公告如下:

我市酒鋼集團榆中鋼鐵有限責任公司5月5日棒材除塵器出口汙染源自動監測煙塵、NOX超標,數據分別為8071.29mg/m³、32483.29mg/m³,19日棒材除塵器出口汙染源自動監測煙塵超標,數據為454.2mg/m³超過國家排放標準。經我局調查, 5月5、19日該企業鍊鋼高爐發生故障被迫休風,休風期間棒材一工序停爐,因停爐過程中煙氣氧含量上升導致折算數據異常,我局要求該企業定期維護檢修環保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汙染物達標排放。

5月30日,我市蘭州新藍天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玻璃窯爐出口汙染源自動監測煙塵、NOX超標,數據分別為428.34mg/m³、3185.79mg/m³,超過國家排放標準。經紅古區環境保護局現場調查,超標的主要原因是玻璃窯爐出口因餘熱發電鍋爐首孔法蘭破裂,導致鍋爐漏水,導致SO2、NOX折算數據異常。紅古區環境保護局根據現場調查情況,對該企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紅環責改字〔2018〕84號),要求抓緊對設施進行搶修,確保汙染物達標排放。

特此公告

蘭州市環境監察局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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