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和鄧肯,算是近30年來最強的狀元秀之二了,都是出道即巔峰,而鄧肯則是巔峰的徹底一點,新秀賽季就入選聯盟一陣。如果你是球隊老闆,擁有狀元籤,你會選哪個?我在想還是得看具體球隊的需求吧,如果球隊需要的是即戰力,那可能鄧肯就是更好的選擇,如果需要的是建隊核心和強有力的帶隊領袖,那麼詹姆斯肯定更適合。目前來看,兩人的歷史地位都很高。若要做一個選擇,我還是會選詹姆斯,個人更喜歡能持球突破、控場的球員。你呢? 分享到: 關鍵字: 體育 巔峰 鄧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