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交警提醒:隔夜酒駕使不得

7月24日上午,桐城市交警七中隊執勤人員在日常勤務中對一輛二輪摩托車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王某身上散發著一股酒味,涉嫌酒駕。執勤人員立即將其帶至七中隊,對其進行酒精測試。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王某的酒精含量為23mg/100ml,屬飲酒駕車。當事人王某稱:其是23日晚上和幾位朋友在一起喝酒的,當時喝了不少酒,24日上午並未喝酒,自己睡了整整一夜,不知為何身上還有酒味,看來喝酒真的容易誤事。後經上網查詢:當事人王某持有C1證,並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屬準駕車型不符。民警立即對王某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措施憑證,並對其作出罰款1800元、駕駛證扣24分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桐城市交警提醒:隔夜酒駕使不得

蜀黍提醒:

如果第二天要開車,在前一天晚上切忌貪杯,也不要太晚飲酒,如果前一晚喝了酒,甚至喝得比較多,第二天請儘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切勿抱著僥倖心理觸碰酒駕的“高壓線”。特別是營運和貨車駕駛員,最好不要飲酒,並保證充足睡眠,以確保駕駛安全。

桐城市交警提醒:隔夜酒駕使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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