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了很久的朋友

“ 為什麼故事不能從一開始幸福到最後呢?因為幸福不是故事,不幸才是。——寫在《後來的我們》觀影之前。”

那天我問蒜苗,愛了很久的朋友是什麼感覺,他說:走完同一條街,回到兩個世界。

蒜苗是我最好的朋友,他說這個世界上,只有我不懂他,其他的人都比我懂。我們同住在一個巷子,幾乎每天廝混在一起,從傳奇玩到王者,也算是見證了一整個孩童時代善變的友誼。

小學的時候,我是他的跟屁蟲,他經常一臉嫌棄的被他媽逼迫著帶我一起上學。然後又在半路上撇下我自己跟別人跑走,我在後面追不上蹲在原地哭,等到了學校他才發現我沒有追上來,又怕他媽回去揍他,只好生無可戀的回來把我拖走。

我們的遊戲週而復始,一個學期兩個學期,直至高中。

哦,對了,我叫林曉。整個小學時代很討厭蒜苗的林曉。

愛了很久的朋友

“林曉,你把我校服洗了。”

“林曉,英語作業你快幫我抄一下,我要去打球,今天不能輸。”

“林曉,你快點,再晚點回去就看不見我的櫻木了。”

“沒事,你的鞠萍姐姐會一直等你的。”說完這話,我就會被他拎坐在後車座上一記暴擊。

“我討厭你。”

“我也不喜歡你,跟屁蟲。要不是我媽非讓我帶你,你以為我願意?”

校花騎著車子行在前面,長髮隨著風飄蕩在蒜苗心裡,蒜苗騎著車跟在後面直咂嘴,“你看看,同樣是女生,你怎麼長的十年如一日,一點進步都沒有?一點都不給哥長臉。”

我在後面死命掐他肉,疼的他齜牙咧嘴飛快的騎車而過,不敢面目猙獰的跟他的校花姐姐搭訕。

鄰居每每看到蒜苗載我回家,都要取笑我倆。“蒜苗,又去接你小媳婦啦?”蒜苗媽倒是樂的開花,而我媽則一臉嚴肅的在樓上喊:“別瞎說。”

愛了很久的朋友

和蒜苗的關係變得微妙是在上了高二以後,有天我像往常一樣在後車座上趴他後背睡覺,他突然把車子停了下來,特別鄭重其事的跟我說:“林曉,你載我吧。”模樣認真的嚇人。

我把車子接過來,載著他,不好意思的說:“我明天就讓我媽給我買車,謝謝你啦。一直拖著我。”

沒想到他急忙的解釋:“不用,我不是那個意思,我就是騎得累了,我都載你多久了,該換你載我了。”

回家之後我還沒來得及跟我媽說這件事,她就問用不用買輛自行車,我看著桌子上中午剩下乾巴巴的饅頭,下意識的搖了搖頭,“不用,我和蒜苗每天換著騎。”

晚上臨睡前,我媽突然把一個胸罩塞給我,囑咐“明天穿上。”我接過來,漲紅了臉,下意識的摸了摸自己前胸,想到蒜苗,臉更紅了。

愛了很久的朋友

“林曉,你喜歡什麼樣的男生?”

後來,蒜苗經常這麼問我,我的答案從學校的籃球王子,到惡魔在身邊裡的“阿猛”,再到韓國大叔蘇志燮,變幻莫測的喜好裡,藏著少不更事的懵懂。

於是蒜苗也在變換角色的生活中,長出了帥氣的模樣。經常會有女生塞情書和零食給我,叫我幫忙轉送。

情書往往在路上被蒜苗吐槽是渣渣,而零食則都進了我的胃。

“林曉,你有沒有想過我喜歡什麼樣的女生?”蒜苗問我。

我坐在車上天真爛漫,“校花那樣的,長髮飄飄,臉紅撲撲的,笑起來還有兩顆虎牙,是不是?你們男生都喜歡那樣的。”

“我可跟他們不一樣。”

“你什麼樣?”

“我啊,我就是喜歡你這樣的,也不可能喜歡校花那樣的。”

“別吹了,你連看校花都不敢,還跟我吹牛。”

“你還不信,你掏我書包最外面那層,還有校花給我寫的信呢。”

我沒有去掏,而是在後面繼續諷刺他。

有時候,長大這件事也分人的是不是,總有人想長大的,有人賴著不肯走。

愛了很久的朋友

大學之後,我們搬了家,和蒜苗的鄰里生活終於結束。搬家那天,蒜苗媽拉著我的手依依不捨,說丟了這麼好的一個兒媳婦,而蒜苗則在一邊要我背下他的手機號。

後來他跑到夢寐以求的南方上大學,而我呆在了本地的一所二本學校,不溫不火。

電話成了我們最主要的交流工具,大學生活則是飯後談資。我在準備期末考試,蒜苗和寢室的朋友搭夥做小生意;我累死累活考四六級,他窩在宿舍裡玩遊戲。

“別考啦,等著哥哥畢業把你一娶,你就在家老實待著得嘞。”

“我才不呢,你還是和你的小女朋友甜蜜吧,別妨礙我學習。”

“怎麼說話呢,誰有小女朋友了,要有也是你啊,沒別人奧。”他總是這樣恬不知恥。

有次感冒發燒在寢室動彈不得,接到蒜苗的電話時喉嚨已經快要發不出聲音,他一聽就在對面嘲笑我:“哎喲,我們的學霸竟然學成這樣了,也太可憐了吧。是不是需要個男朋友,可惜沒有哦。”

我懶得搭理他,掛了電話睡得昏昏沉沉。到了晚上的時候被寢室的人叫醒,說樓下有人找我。

我裹著大衣下樓,看見蒜苗,他看起來像是一夜未睡,很是疲憊。我聳聳肩,表示一點不吃驚,就像每次放學後他躲在樓道里故意嚇我一樣。

愛了很久的朋友

人最怕什麼,最怕有天我站在你面前告訴你,我已經變成你想要的樣子,而你卻說我已經不是原來的那個我了。

結婚前幾天,約蒜苗出來吃火鍋,準備把請帖親自給他。

蒜苗在電話裡百無聊賴,表示並不想去,但最後還是衣冠楚楚的出現在餐廳裡。

他總是這樣,或者經常吧,一副對什麼都不上心的樣子,然後你以為他忘了,他就又會懟懟的出現。再不然就是要他做一件事情,他一定先拒絕你一百遍,然後再做好交給你。

完全不靠譜的一個人,認真起來也怪嚇人的。

我把請帖交給他,他還是老樣子的嘲笑我:“才25歲就結婚,你可真有出息。”

我不理他的茬,涮著我喜歡吃的肉。

之後,他突然說:“你是不是真傻?”

我點點頭,“你才知道?”

“服了你了。罰你三杯。”

愛了很久的朋友

回去的路上,蒜苗第一次說不送我,認真的樣子怪可愛的,他指著前面的路口跟我說:“你自己走吧,後面我就不陪你了。”

我說:“好。”

我一個人穿過那條熟悉的街道,跨過那個路口,我跟自己說:這條路我們走了上千遍,以後我要和另一個人走了,林曉,你千萬別回頭,放了蒜苗吧。

婚禮那天,蒜苗西服革履的出現,我站在臺上看他,人群裡依舊堅定。我把手捧花扔給他,笑說:“小哥哥,你來當我伴郎啦?”

他接過去,笑著說:“我來當新郎也沒人願意啊。”

愛了很久的朋友

我問蒜苗,愛了很久的朋友什麼樣啊,蒜苗說:“走完同一條街,回到兩個世界。”

我也是在掙扎了很久才想通,跟蒜苗,永遠不能懂得,懂得比擁有殘酷多了。

我總不能有一天告訴他:嘿,你知道麼,當年你爸媽差點離婚,也有我媽的功勞吧。要不是我們搬家,可能今天我們就是兄妹了。

不配擁有,所以不配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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