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縣公安局關於招聘10名公益性崗位協警人員的公告

秦安县公安局关于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协警人员的公告

秦安县公安局关于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协警人员的公告

秦安縣公安局關於招聘

10名公益性崗位協警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緩解我縣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壓力,加強全縣社會治安巡邏防控工作,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充分發揮協警人員在治安防範、應急處突、搶險救災和服務群眾等方面的警務輔助作用,經縣人社局和縣公安局研究決定,通過開發公益性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協警人員協助我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開展警務工作,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崗位設置

本次公開招聘的公益性崗位協警人員全部安置在非執法崗位或非涉密崗位,是全縣公安機關“特定非執法崗位”人員,主要職責是協助人民警察開展各項工作,不具有對公眾行使公安執法權利和對執法民警行使指揮、管理、監督的職能,不享受人民警察相關待遇。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甘肅省秦安縣戶籍,年齡在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1日期間出生)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要求男性身高不低於168釐米,女性身高不低於160釐米。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自願從事公安機關崗位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能保守工作秘密,服從組織分配;身體健康、無生理缺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可適當放寬至高中或同等學歷)。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本人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及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受過刑事處罰的;

7.法律規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2.報名地點:秦安縣公安局政工室。

3.資格審查:應聘者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戶口簿、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張;退役士兵須攜帶退伍證原件及複印件登記報名(所有複印件各4份),並進行資格審查。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安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採用閉卷方式,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見准考證。

(三)面試

1.參加面試人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2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在公佈筆試成績時一併公佈)。

2.招聘人員持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四)綜合成績確定

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綜合成績中筆試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分者,不計算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政審

縣公安局負責考察政審,準確把握被考察政審對象的情況。政審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崗位按綜合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綜合成績最後一名並列者,通過加試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對象並對其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後,如因考生自願棄權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四、聘用關係及工資待遇

公示期滿後,由縣公安局組織培訓。經培訓合格者,由縣公安局組織與其簽訂勞動就業合同,享受相應的公益性崗位補貼,勞動就業合同實行一年一簽,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最長期限不超過三年,聘用人員工作期滿三年後自動退出公益性崗位,不再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如不能勝任協警相關崗位工作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將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此次招聘的秦安縣公安局公益性崗位協警人員為公安機關臨時人員,不佔用公安專項編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其工資待遇參照相關規定執行。招聘的公益性崗位協警人員上崗後,由縣公安局參照《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五、組織實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縣人社局、縣公安局共同組織實施。本次招聘堅持自願公開原則,在自願報名的基礎上公開、公平、公正選拔聘用,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和透明度,歡迎社會各界對本次工作進行監督。

諮詢電話:0938-4994026

0938-6521140

秦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秦安縣公安局

2018年7月5日

秦安縣公安局關於招聘

10名公益性崗位協警人員的通知

廣大考生:

按照《秦安縣公安局關於招聘10名公益性崗位協警人員的公告》要求,為進一步擴大考生知曉率,提高選聘質量。

經縣人社局和公安局研究,決定將報名時間延長至2018年7月27日,限男性,原招聘條件不變。歡迎廣大考生踴躍報名。

秦安縣公安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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