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民」讓法治落空了嗎?

“刁民”让法治落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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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在《你永遠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中,有篇文章叫做《求求你感謝我》。題目很有意思,我們可以讀出嗔怪、無奈,甚或一聲浩嘆;翻開來看,卻是對權利本位的反思,很有深度。

作者寫道,“無論當政者做了什麼‘好事’,被權利‘洗腦’的人民都會泰然受之,不僅甚少心懷感激,而且還時常挑肥揀瘦、說三道四,讓領導難堪難看甚至難受,這樣的“刁民”著實難以伺候。”

問題是,當政者做好事,為什麼還有人挑肥揀瘦?公正既然已經實現,又為什麼還有人說三道四?我對機關大院內的事情不太瞭解,但在法律圈子混跡了幾年,認識不少同行,也知道一些情況。

02

有天晚上,我整理好讀書筆記,準備關電腦去洗漱睡覺,突然收到小周的微信消息。以前我負責過招聘工作,也因此交到幾個朋友,她是其中之一。那時候,儘管自己過得也不怎麼樣,但我總是喜歡給她打氣,所以關係不錯。

她說,做律師怎麼就這麼難,這麼累啊?為什麼老百姓與法律的關係那麼遠,律師與當事人的隔閡那麼深。我知道她又想不通了,也就打定主意,準備熬夜聽她訴訴苦,看看究竟怎麼回事。

原來是一起故意傷害案件。嫌疑人是個小青年,開了個門面,專門做五金生意,本來也能賺些錢。後來斜對面又有一家人開了個五金店,老闆是個愛嚼舌根的女人。兩家店的關係越來越緊張,終於有一天小青年忍不住操了一隻扳手,大打出手。這女人哪是他的對手,最後被打得住了院。

小青年被刑拘後,他母親輾轉找了一些關係,錢花了不說,人卻一直沒撈出來。看著案子已經到檢察院,準備提起公訴了,她終於心慌了,找到小周,要求她做辯護律師。小周說沒問題,現在要撈人出來是沒希望了,我只能幫你盡力爭取緩刑。

開庭前,這個母親找到她,問要不要給法官送點禮,小周拒絕了。庭上,她慷慨激昂地發表了辯護意見。然而,小青年卻被判了兩年有期徒刑。

這個老母親接受不了,指著小周鼻子罵。“你究竟是不是律師!”“律師就是騙子!”“我讓你送錢,你還說什麼規定,你裝什麼清高!”

讀完她的消息,我安慰說,當事人不是不懂法,正是因為他們懂,才想把法律的鐐銬扔給別人,自己卻想無法無天。就好比玩遊戲時,我們都是老老實實打怪、刷副本,有人卻用輔助器、修改器作弊。

“如果不正義的人比正義的人過得幸福,那我們為什麼還要做一個正義的人?”

03

我想起賀雪峰老師講過一個小故事。十幾年前,他想方設法爭取來一筆錢,計劃著可以用來給家鄉打井灌溉。這個井不算大,灌溉面積也很有限,大概只有200畝。所以錢到位之後,最大的問題就是井選在什麼位置。

這井總要打在某戶人的地裡。農村裡面,每一塊田地都屬於不同的戶,井打在別家,自己家可以用到水,那當然好;井打在自己家,自己家的土地就要被佔用。另外一方面,有些田土距離鑽井的位置距離太遠,可能灌溉起來很困難。

前面一個問題還好解決,由村委會出面,召集鄉親一起商量討論,幾個方案很快就出來了。但是後面一個問題,無論哪個方案,總有一戶人家的地實在太遠,沒辦法照顧到。

這就麻煩了,要是不打這眼井,什麼事都沒有,但辛辛苦苦爭取到的扶持款又泡湯了。何況大家勞神費力考察、討論了這麼長時間,如果屁都沒放一個,鄉親們會怎麼想?村委會以後還怎麼開展工作?

最後,大家還是決定採取一種能照顧到最多人的方案,有些村民怏怏不樂,那也沒辦法了。方案確定之後,很快就開工了,大部分人都很歡迎,期待這口井打好之後,莊稼有水吃,可以有更好的收成。

結果誰都沒想到,井剛剛打出水,前線就告急了,村委的同志跑到工地一看,一口好好的井,居然被人填得嚴嚴實實!用膝蓋都能想到是誰幹的,但人們想不通的是,就因為自家農田得不到灌溉,居然毀了集體的井。

這個小故事滴水藏海,折射的不是一件兩件事,而是普遍存在的情況。國家惠民工程,總能碰到幾個刺頭、釘子戶,索要高額賠償成功後,本來只是圍觀的村民也學會了,於是一起變成了“刁民”。

而在“刁民”面前,法律的原則性又體現在哪呢?

04

有首80年代的民謠說得好,“中央是恩人,省裡是親人,縣裡是好人,鄉里是惡人,村裡是仇人”。越是接近基層,就越能體會到法治的毛細血管,因為利益糾葛,存在多麼劇烈的顫動。

這些利益,有的合法,有的不合法。合法的,得理不饒人;不合法的,輿論讓你投鼠忌器。更常見的,則遊離在法律邊緣的模糊地帶。

但不管是哪種情況,最本質的問題,還是利益訴求得不到正確的、有效的回應。

我的朋友小周處理的那起案件,沒有任何原則性的錯誤,對於當事人違法的訴求,就應該予以拒絕,唯一的問題無非是方式方法。但律師拒絕當事人違法的訴求,如果沒有司法部門的配合,就容易陷入孤立無援的境地。

當事人之所以提出違法訴求,還不是因為權力尋租的空間仍然存在,還不是因為利益輸送的渠道尚未堵死?司法部門加強廉政建設、律師行業下狠心處理違紀,才能增強律師說話的底氣,才是對這類“刁民”訴求的正確回應。

而對於上文中提到的填埋水井的村民,就更加好辦。犯罪的堅決打擊,違法的嚴厲追究。這是非黑即白的問題,不需要心慈手軟。正義退一寸,邪惡就進一尺。違法犯罪挑戰不了法治,反而會成為法治的印證和基石。

05

“政府是必要的惡。”建設服務型政府絕不是要政府威嚴掃地,也萬萬不可砍掉權力的左手右臂,否則國家機器的強制力無從施展。

但是,有限權力提示我們,不僅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還要把做籠子的也關進去。破解這個難題,對突破歷史週期律殊為重要。

須知,公權力為惡的後果,比個別“刁民”的胡攪蠻纏更為慘烈。法治之網,薄如蟬翼,只有把霍布斯筆下的那頭“利維坦”控制得服帖,才能期待法網越織越密,從觀念上、文化上建立起法理社會。

至於“刁民”是不是能讓法治落空,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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