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工匠」集結!2018年度無錫市先進位造技能領軍人才啓動申報

“大国工匠”集结!2018年度无锡市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启动申报

近日,無錫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發佈了2018年度先進製造技能領軍人才申報公告。

“大国工匠”集结!2018年度无锡市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启动申报

申報對象及條件

先進製造技能領軍人才,主要是指由我市先進製造領域的企業引進、培育,熟練掌握專門知識和技術,具備精湛的操作技能,在工作實踐中能夠解決關鍵技術和工藝等操作性難題的領軍型技術技能人才;具有高超技藝和精湛技能,並在相關技術領域有突出創新能力的“大國工匠”。

(一)先進製造技能領軍人才(引進類)

先進製造技能領軍人才應具有國家一級職業資格(高級技師)或具有同等技能技術水平,年齡一般不超過55週歲(境外引進的高技能人才可適當放寬),能夠獨立或在引進單位支持下牽頭提出、解決關鍵技術和工藝等操作性難題,且滿足下列條件:

1.本市企業獨立引進,或與在錫高校、高職院校、技工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引進;

2.具有5年以上(含5年)在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訓工作經歷,並取得突出成果和業績;

3.符合我市先進製造業發展方向急需緊缺或具有高超技術技能水平或絕技絕活,在本行業中有較高聲譽和知名度,來錫後仍從事技能工作;

4.國內引進的高技能人才應與引進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2016年1月1日以後引進來錫,已在引進單位全職工作1年以上,其中,境外引進的高技能人才應每年在國內工作時間不少於6個月。引進人才在認定後應繼續在申報企業全職工作不少於2年;

5.引進的高技能人才從到我市工作次月起,申報單位給予其薪酬月均不低於1萬元(事業單位可放寬至8000元),以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為準。

6.引進的高技能人才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獲得者、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國家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受省級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

(2)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獲省級企業首席技師榮譽稱號的高技能人才;

(3)大型企業(集團)“首席技師”或“技能專家”;

(4)本市企業舉辦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具有較高專業理論素養,掌握精湛技能,從事理論和實訓一體化教學工作的優秀教師;

(5)世界技能大賽獲獎者,全國一類技能競賽中取得前6名,全國二類、省級技能競賽中取得前3名的選手;

(6)在相關領域有突出創新能力的“大國工匠”。

7.未申報同年度“太湖人才計劃”及其升級版其他項目。

技能領軍人才引進單位系企業的,企業應無不良誠信記錄。無錫市級以上高技能人才培養示範基地或專項公共實訓基地引進的高技能人才可優先支持。

(二)先進製造高技能人才(培育類)

1.2018年1月1日以後,參加我市企業、培訓機構、在錫高職院校和技工院校組織開展的先進製造領域緊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培訓,經考核取得技師、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且與本市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高技能人才,按培養輸送每名技師1000元、每名高級技師2000元給予我市企業、培訓機構、在錫高職院校和技工院校等培養單位資助。

2.培養輸送的先進製造高技能人才符合引進的先進製造技能領軍人才相關條件的,可參評先進製造技能領軍人才。

申報辦法

由所在地人社部門或所屬行業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發動、申報、推薦;鼓勵個人自薦申報,申報人向所屬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交申報資料。所在區須對申報人初審並提出推薦意見。

(一)先進製造技能領軍人才申報

符合條件的領軍人才,可通過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網(http://www.wxrcrs.gov.cn/)在線申報平臺進行註冊申報,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相應的PDF電子文檔。其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無錫市先進製造技能領軍人才申報表》(一式三份,須加蓋市(縣)、區或主管部門公章);

2.資歷資質證明(包括個人有效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職稱和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同等技能水平資質證明);

3.勞動合同或引進協議、曾擔任重要崗位職務或技術職務證明;

4.個人參保證明及按月繳納個稅記錄;

5.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以及單位出具的薪酬證明;

6.省部級以上高技能獎項獲獎證書、專利等知識產權證書,以及申報人在傳授技藝、技術革新、技術改造、重大發明創造、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及應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並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證明材料;

7.企業對申報人項目推進情況的證明材料及評價意見。

除《無錫市先進製造技能領軍人才申報表》(一式三份)單獨外,其他申報資料裝訂成一本,A4紙豎版格式。

(二)先進製造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申報

申請先進製造高技能人才培養單位補助時,培養單位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以下相關申請資料:《人才引育專項資金單位申請表》(一式三份),同時附《先進製造高技能人才(技師、高級技師)取證人員花名冊》(需經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審核蓋章),以及參訓人員身份證複印件、參訓人員與本市企業簽訂的3年以上勞動合同複印件。具體申報時間及要求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

培養輸送的先進製造高技能人才符合先進製造技能領軍人才相關條件的,可參評先進製造技能領軍人才。同一年度同一項目不得重複申報。具體申報可參照上述先進製造技能領軍人才的申報流程進行註冊申報,並提供人才、企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對“一事一議”項目的申報

對於用人單位引進、培養的製造業發展急需、社會貢獻較大、現行人才目錄難以界定的特殊技能領軍人才或團隊,符合先進製造技能領軍人才引進相關條件的,可參照上述引進先進製造技能領軍人才的申報流程進行註冊申報,並提供上述人才、企業證明材料。

申報時間

先進製造技能領軍人才實行常年申報,本年度申報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2018年8月1日以後申報的人才參加2019年度的認定。

聯繫人: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王煒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繫電話:0510-8182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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