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基礎如何才能順利通過CPA考試?

零基礎如何才能順利通過CPA考試?

沒有會計基礎的人要怎麼樣才能學好會計,順利通過CPA考試呢?咱們一起來看看會計前輩怎麼說。

1、要有堅定的信念.我是抱著對家庭的責任感來參加CPA考試的,我愛人身體不好,父母也都在農村年事漸高,5年多來我感覺到自己肩上的擔子越來越重了.而我自己又是一個不愛投機取巧、阿諛奉承的人,更沒有什麼背景,於是完全靠自己打拼來養家餬口成為我不可動搖的信念.經過反覆權衡,我決定考三個證(司法考試、CPA、CFA),為自己的未來職業生涯奠定堅實的基礎.這個決心基本上一直保持在我心中,已經成為幾年來支撐我一切學習的堅定信念.學習再苦再累,一旦想到這個信念,我就咬咬牙,繼續前行,曾經有幾次想放棄,但最後還是堅持下來了.目前已經考過了司法考試、CPA,以及CFA的一、二級.一旦明年考過CFA三級,就算完成既定目標了.

在這裡相信有許多想要學習會計的同學,大家可以關注小編頭條號,私信【學習】即可免費領取一整套系統的會計學習教程!

2、集中精力專心複習。相對於慢慢複習,我更習慣於較短時間卻集中精力學習.2010年會計用了兩個月,2012年財管、經濟法和稅法用了三個月(因不熟悉機考輸入,財管考了57),2013年財管、審計、戰略用了三個半月,2014年綜合考試用了不到一個月.我把工作任務儘量提前完成,並將年休假等都用來備考,備考過程中基本不參加應酬等非學習活動,上下班、下班後和週末都最大限度用來備考,家務事也基本由愛人承擔,保證了較高的時間集中度.由於每天上下班時間長達兩個多小時,臨近考試的好幾個晚上我都是在單位度過的.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學習時必須集中精力,找一個安靜的房間,扔掉手機和網絡,完全投入到學習中.

3、思考思考再思考.在備考CPA過程中,我完全依靠自學,沒有參加任何輔導班,也沒有聽任何講座.我習慣於自己琢磨、自己研究,這樣雖然過程艱難,但記憶和理解深刻.我的每本教材在很多空白處都寫了理解性的標註,將教材的內容轉化為自己的想法,力求做到對90%以上知識點的精準、深入理解,絕對不能一知半解.比如在第一次看教材上的會計金融工具一章時,我把書讀了好幾次,但仍然雲裡霧裡.於是我反覆逐句推敲教材上的每一句話,並在百度上搜索有關關鍵詞,最終做到了比較準確的理解和記憶.在複習審計教材時,我感覺教材的內容很空泛、很瑣碎,但我仍然堅持思考,區分教材中實質性知識點和空泛的論述,並且將審計歸納為一個完整的過程,在腦海中留下一條連續的脈絡,最終對審計也有了較為清晰的理解.

4、不求多務求精.我複習每個科目時,只看兩本書,一本是教材,一本是"輕鬆過關"或"夢想成真"輔導書的第一冊(有講解和習題).對於全部六科來說,教材都是最重要的參考.而輔導書則不是每科都必須下功夫.我在複習財管、稅法、會計和綜合時,對輔導書進行了透徹的學習,特別是對其中的習題反覆練習、思考.而在複習審計、經濟法、戰略時看輔導書就相對少一些,沒有在教材上用的功夫多.關於考前模擬,我有一個很深刻的教訓,在第一次參加機考時,沒有進行機上模擬,導致真正考試時輸入操作遇到嚴重問題,特別是財管的公式,答題時耽誤了很多時間,直接導致了唯一的一次掛科(57分).所以對於有計算輸入的科目,一定要進行機上模擬.

5、學會戰略性放棄.我在複習和考試時,都認為這是一個60分及格的考試,沒必要完全掌握所有內容.對於那些過於複雜的或者沒有實踐價值的部分,我都隨便看看,不下很大功夫.但對於認準的部分,則下了很大功夫.比如,在審計方面,我放棄了審計抽樣的後半部分內容;在財管方面,我放棄了期權的後半部分內容;在會計方面,我放棄了合併報表的部分內容;在經濟法方面,我放棄了一些不常見的法律.在綜合階段,我研究了歷年試題,覺得題目不是很難,不會涉及很複雜的計算,所以教材中涉及到的複雜計算我都忽略了,但是對中小型計算題則高度關注.

這些大概就是考注會的一些經驗總結吧,這些經驗適合我自身情況(零基礎、愛自學、加班較少等),供大家參考.我最深刻的體會可以概括為一條:只要你在時間上的投入比別人多,在思考上的投入比別人多,就一定能通過考試,而無論考試難度有多高.原因很簡單:CPA是按比例通過的,你處於靠前的那20%,就會取得成功.比如2010年我考會計時覺得非常糟糕,認為頂多只能考50分,肯定不可能通過,以至於在12月25日成績公佈時根本沒去查成績,直到三四天後我才抱著"好奇"(而不是"僥倖",只想看看到底考了多少,而沒有抱任何僥倖通過的希望)的心理看看,結果居然考了73分.後來我才明白,CPA是按既定的通過率確定"顯示的"成績的,不一定是真正的分數.所以,只要你做得比別人好就一定能通過.後來的考試,我都是抱著這樣的心態去備考的,每次都印證了這個想法.

這是通過會計CPA考試的人的一些經驗總結,還蠻實用的,大家可以借鑑借鑑來充實自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