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3月1日起,2018駕駛證銷分最新規定來襲!

俗話說得好: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

一年365天,天天車不離手,不管是新手還是老手都不免違章、扣分、罰款,更甚者對於一些莽撞的司機來說,一年12分可能都不夠扣,甚至還要去買分。辦公室王姐每次拿著自己的A本去交警大隊都會吸引一大票人問:1分100怎麼樣?(腦子瓦塔拉了)不過,這個漏洞馬上就要被堵上了!

重磅!3月1日起,2018駕駛證銷分最新規定來襲!

從3月1日起,

幫他人處理電子眼扣分必須提前面籤!

為進一步規範交通違法行為處理工作,嚴厲打擊買分賣分行為,公安部交管局統一對全國的電子眼處理系統進行了升級,並定於3月1日起正式調整便民渠道處理他人車輛電子眼記分的相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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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車主若想通過互聯網等其他便利渠道處理車輛的電子眼記分,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隊窗口進行面籤綁定,綁定成功後方能通過便民渠道進行處理。也就是說,要想銷分必須實名綁定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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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開著小李的車違停了,受到罰款100元的處罰,駕駛證記3分。以前,小王可帶上自己身份證、駕駛證、銀行卡、車輛行駛證等證件在自助機上處理。但3月1日以後,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駕照處理小李車輛的電子眼記分了,需要先面籤綁定之後才能處理。

兩種註冊途徑及對應綁定車數

一、交管12123手機App

據介紹,3月1日後,通過“交管12123”APP等便民渠道處理電子眼記分時,被處理人必須是機動車所有人。

非本車駕駛人通過便民渠道處理該車的電子眼記分時,必須提前至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隊等公安交管理業務窗口面籤,或者通過“交管12123”APP綁定該機動車,完成後才能處理自面籤綁定日起以後的電子眼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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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綁定前發生的交通違法將不能處理!

如果是3月5日這天面籤綁定成功,就只能處理3月5日以後的電子眼記分,不能處理綁定之前的哦!這就杜絕了先違章再面籤綁定扣分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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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警大隊、車管所窗口

是不是隨便綁定多少個駕照都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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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可能。面籤綁定的數量是有限制的:

一個人最多隻能同時綁定3輛其他人的車輛;

一輛車最多也只能同時綁定3個其他人的駕駛證;

一個人歷史累計綁定其他人的車不能超過5輛(包括已在“交管12123”手機APP上綁定的)。

如此說來,加上車主本人,一輛車最多可獲得4個駕駛證銷分,需綁定多臺車輛的,仍需到交管業務窗口進行申請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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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屆時無法通過自助渠道辦理交通違法業務,特別是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業務

請廣大車主儘快將相對應辦理的車輛信息進行綁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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