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農民朋友打算把老家的宅基地過戶給別人。但是,宅基地過戶可沒那麼簡單,趕緊來了解一下。
宅基地過戶應滿足的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隨房一併轉讓。
宅基地過戶程序
1.原宅基地和現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員會申請;
2.村委會向國土資源所申請;
3.國土資源所地籍調查,或國土局地籍調查,公示十五日。
過戶由所報國土資源局審批,需提交材料如下:
1.原土地使用者身份證明;
2.現土地使用者身份證明;
3.變更理由;
4.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
5.村委對現土地使用者的資格審查意見。
具體情況可以再諮詢一下當地的國土管理部門。
宅基地過戶後還可以再申請嗎
宅基地轉讓了,就不能再申請了。
1.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2.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3.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過戶前可要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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