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 探索「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

東南網7月19日訊(本網記者 盧金福 實習生 林麗)近日,福建省出臺了《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針對當前涉農資金多頭管理、交叉重複、使用分散等問題,重點完善省、市層面涉農政策設計,創新體制機制,強化監督管理,不斷提高涉農資金使用效益。

《方案》提出在2018年,初步實現農業發展領域行業內涉農專項轉移支付的統籌整合。到2019年,基本實現農業發展領域行業間涉農專項轉移支付和涉農基建投資的分類統籌整合。到2020年,構建形成農業發展領域權責匹配、相互協調、上下聯動、步調一致的涉農資金(涉農專項轉移支付和涉農基建投資)統籌整合長效機制。

在推進行業內涉農資金整合方面,根據《方案》,將歸併設置涉農資金專項。進一步完善現行涉農資金管理體系,參照中央層面涉農專項轉移支付和涉農基建投資清理整合要求,針對同行業內部存在的涉農資金分散重複問題,進一步歸併省級涉農資金專項,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2019年省級部門預算編制工作要求,按照涉農專項轉移支付和涉農基建投資兩大類,對行業內交叉重複的涉農資金予以清理整合,原則上省直涉農部門涉農專項轉移支付和省發改委涉農基建投資大專項控制在5項以內。

同時,探索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省級有關部門根據各項涉農資金應當保障的政策內容設立任務清單。任務清單區分約束性任務和指導性任務,給予縣級不同的整合權限,實施差別化管理。約束性任務主要包括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確要求落實的重大事項、重大規劃任務及農業生產救災、防汛減災救災、江河治理和對農民直接補貼等,其他任務為指導性任務。

為推進行業間涉農資金整合,《方案》提出要充分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縣級人民政府要認真編制縣級鄉村振興規劃(2018—2022年)和資金統籌整合方案,銜接經濟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及相關涉農專項規劃,以規劃引領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和集中投入,逐步實現各類涉農資金的統一規劃佈局、統一資金撥付、統一組織實施、統一考核驗收。

此外,《方案》提出將加強涉農資金項目庫建設。根據國家“三農”工作方針政策和相關規劃,編制政府投資項目三年滾動計劃,加強各類涉農項目儲備。完善項目論證、評審等工作流程,對相關項目庫內項目實施動態管理。加強縣級財政、發改和行業部門之間,年度之間項目庫的銜接,歸併重複設置的涉農項目。

根據《方案》,從2018年起取消財政扶貧資金整合試點,一併納入全省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範圍。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實行“互聯網+監管”新模式。推動縣級建立統一的涉農資金信息公開網絡平臺。建立健全村務監督機制,繼續完善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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