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人員如何落戶長沙?長沙市公安局下文進一步規範(附全文)

市外人员如何落户长沙?长沙市公安局下文进一步规范(附全文)

近日,長沙市公安局發佈《長沙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市外遷入人員落戶條件的通知(長公通[2018]43號)》(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劃市外遷入長沙市人員的相關落戶條件。

市外人员如何落户长沙?长沙市公安局下文进一步规范(附全文)

《通知》對在長沙市穩定就業落戶、

投資興業落戶、購房落戶、高校本科

及以上學歷人才落戶等

做出了明確的規範說明。

此外,

《通知》明確指出,

戶口在株洲市、湘潭市區域內的居民,

投靠長沙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遷入落戶的不再辦理。

《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市外人员如何落户长沙?长沙市公安局下文进一步规范(附全文)

附:《長沙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市外遷入人員落戶條件的通知 長公通[2018]43號》

各部組、中心、支隊、警校、分區縣市局:

根據《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長政辦函〔2018〕75號)要求,經報請湖南省公安廳批准,對市外遷入長沙市人員的相關落戶條件進一步規範如下:

一、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在我市連續繳納12個月個人所得稅或城鎮社會保險的,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居住地城鎮地區。

二、在我市投資興辦企業、個人創業,已納稅或已安置人員就業的企業法人代表、合夥人、出資人、股東等及個體工商戶,在我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或城鎮社會保險的,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三、在我市通過購買、受贈、繼承、自建、單位分配等途徑,擁有了住宅、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或辦公用房合法所有權的,實行“一房一戶”落戶,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鎮地區。

進行析產的住宅、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或辦公用房,由不動產權屬證書上的所有產權共有人協議並經公證確定一名遷入人。

四、按照國家和湖南省關於人才認定的相關規定,獲得市級以上(含)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的人才,憑市級以上(含)組織人事部門相關證明,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五、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我市合法穩定就業憑證材料,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前款規定以外的高校、職院畢業生,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我市合法穩定就業憑證材料,以及在我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的憑證材料,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六、取得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中、高級職(執)業資格,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並繳納城鎮社會保險的,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七、符合本通知第一條、第五條、第六條規定的落戶條件,與我市區域內的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派遣至我市以外工作的人員遷入落戶的不予辦理。

八、戶口在株洲市、湘潭市區域內的居民,投靠我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遷入落戶的不再辦理。

九、符合本通知規定落戶條件的,應當提交相關憑證材料。本通知未明確的其他事項仍按《長沙市公安局關於印發的通知》(長公通〔2016〕71號)執行。

十、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長沙市公安局之前制定的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長沙市公安局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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