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纵火案”已经接近尾声,在一次次的申诉没有结果的前提下,法庭依然给予死刑宣判,还广大人民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律。
天不藏奸,善恶到头报应来!中国一样注重人权,但是我们的法律一点也不容沙子。
![台湾网友怎么看待“纵火案”? 没什么看法,法治社会理应如此!](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在她良心发现的一刻,她拿起榔头砸开们要救人的时候,是否想过她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对雇主的伤害已经不可避免、无法挽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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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钱、欠债,铤而走险,犯罪。一切的祸根都在欲望里面挣扎!
台湾省同样追随者祖国,一样在走向更完善的法制社会,让我们看看他们对“纵火案”的看法。
归纳起来有一下几点:
1,上诉是莫焕晶的权利,我们不能予以制止,但是权利归权力,判决结果不可更改,杀人偿命
2,好人和坏人都有对生命追求的权利,但是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是不可饶恕的
3,一命换了四命。死亡不是最好的赎罪方式,因为她已经罪无可赦!
台湾网友怎么看待“纵火案”? 没什么看法, 法治社会理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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