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會寫「借條」你就太OUT了——2018年「借條」完整版

借條看似簡單,但寫好了也不容易,有許多需要注意之處。一般人的借條寫法如下:

今借張三人民幣伍萬元,月息2分。口說無憑,特立此據!

立據人:李 四

時 間:2018年4月3日

但上述借條有如下弊端:

一是沒有借款用途。書寫合規的借款用途很重要,以免一旦發生訴訟後借款人提出該筆借款系賭債等非法借款用途進行抗辯,因為賭債等非法借款用途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借條上一定要寫上合規的借款用途,如購房、裝修等。

二是沒有指明誰向誰借款。“借張三”既可以解釋成“借錢給張三”,又可以解釋成“向張三借入錢款”,在訴訟中給債務人留下了很大的抗辯空間。因此借條上不要只出現“借”,要用“借給”、“借入”、“出借”等表明誰向誰借款這樣的字眼。

三是沒有標註出借人身份證號碼。因為存在同姓同名的情形,所以應該在出借人後標註其身份證號碼,以避免就出借人是誰發生爭議。

四是沒有指明借款人是否收到借款。在民間借貸中,借款人否認收到現金形式借款的情形也經常發生。因此,在借條中(尤其是現金形式借款)一定要有借款人已“收到”該筆借款的表述或字眼,或者單獨打收條。

五是金額只有大寫,沒有書寫阿拉伯數字。為避免篡改借款金額,借款金額既要書寫大寫,也要書寫阿拉伯數字,同時也要寫明幣種。

六是沒有指明出借形式。如果是“現金”、“支付寶”、“微信”等形式出借,一定要指明。金額較大的借款,建議採用銀行轉賬方式。以“支付寶”、“微信”、“銀行轉賬”等轉賬方式進行出借的,備註上一定要註明“借款本金”。

七是沒有書寫借期。為避免還款發生爭議,借期必須明確,要明確借期起止時間;同時要考慮民法總則規定的3年訴訟時效問題,追討借款一定要在訴訟時效之內。

八是利息儘量不要使用“月息2分”。應使用“月利息百分之貳”或“年利息百分之貳拾肆”這樣的表述。

九是沒有註明一旦進入訴訟階段律師費、訴訟費、保函費、保全費、公告費等其他費用應由借款人承擔。因為進入訴訟階段,律師費如無約定,誰請律師誰承擔。因此,建議將可能產生的維權費用明確約定由借款人承擔,以此減少出借人的損失。

十是沒有註明送達地址。現在好多借款人因無力償還借款玩起了失蹤,因此送達難一直是法院頭疼的事,送達不成往往會進入公告程序,無形中增加了至少60天的審案期限。因此,為了避免進入公告程序,註明有效送達地址,即使借款人拒收或玩失蹤,法律文書一旦郵寄到該地址,視為借款人簽收,如借款人未出庭,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十一是借款人沒有寫借款人的身份證號和身份證住址。一定要寫身份證號和身份證住址,否則一旦發生訴訟,只有借款人姓名法院往往是不給立案的。

如下是完整的借條形式:

借 條

鑑於我AAA(身份證號:XXXXXXXXXXX,身份證住址:XXXXXXXXX)作為借款人,因XXXXXXXXX(注:寫明借款用途)之需,現已收到出借人BBB(身份證號:XXXXXXXXXXX)以XXXXXX(備註:寫明現金、銀行轉賬、支付寶轉賬、微信轉賬等形式,一定要保留轉賬記錄)形式出借的XXXXXXXXXXX元(備註:寫明金額,大小寫),借期XX個月,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月利率XX。如到期未還清該借款,我願承擔BBB通過訴訟等方式追討借款所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保函費、保全費、公告費等其他費用。我確認以XXXXXXXXXX地址(備註:需寫詳細地址)作為相關通知及訴訟等材料送達地址;若發生地址變更,我及時向BBB書面提供新的送達地址。

特立此據。

借款人(簽字按手印):AAA

日 期:XXXX年XX月XX日

說明:

1、借條最好由借款人直接書寫,但為防止借款人用褪色筆書寫借條,應由出借人提供簽字筆書寫。

2、借條最好由借款人在手寫的名字上摁手印。

3、借條書寫中有塗改時,應要求借款人在塗改處摁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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