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忒大 泰安一車輛脫審上路且使用僞造檢驗合格標誌

7月21日,泰山景區交警大隊查獲一起車輛脫審、強制保險過期,駕駛員駕駛證超分、使用偽造的檢驗合格標誌等多項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將被處以罰款4300元、駕駛證記3分、行政拘留10日以下的嚴厲處罰。

7月21日上午10時30分許,執勤民警在環山路天外村路口疏導車輛時,發現由東向西方向一輛黑色的捷達轎車開開停停,影響了其他車輛正常通行,於是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當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時,駕駛員開始支支吾吾起來,一邊說自己找找看,一邊查找車內各個地方,但遲遲無法拿出證件,駕駛員的異常引起了民警的懷疑,判斷該車肯定有問題。

當民警查看前擋風玻璃上粘貼的相關標誌時,駕駛員更是神色慌張起來,聲稱自己的車輛已經年檢,並無問題。可當民警仔細一看,發現該車粘貼的檢驗合格標誌是空白的,沒有任何車輛信息,且強制保險也已過期。同時民警也在該車的儲物盒裡找到了行駛證,發現行駛證副本最後一次檢驗記錄是2018年3月31日,車輛已處於脫審狀態,並確認了該車粘貼的2019年檢驗合格標誌系偽造。經過對駕駛員提供的身份證號碼查詢,發現其駕駛證的記分也已達14分,屬於超分停止使用的狀態。

經詢問得知,該車是駕駛員在二手車市場上買的,保險早已過期,因車輛記分的違章較多,自己的駕駛證也已扣滿了12分,就一直沒有去參加年檢,但為了繼續上路行駛,便花錢在網上購買了一張假的檢驗合格標誌,企圖矇混過關,沒想到最終還是被交警查獲。

執勤民警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將車輛依法暫扣至停車場。該駕駛員因使用偽造的檢驗合格標誌將受到罰款2000元、並處十日以下拘留的處罰;因機動車未按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將受到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因不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將受到2倍保費的處罰;因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將受到罰款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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