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資能被保全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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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可以凍結、扣劃被執行人(退休人員)退休工資或者退休金,並不會因為被執行人退休而放棄執行。

因為退休工資屬於退休人員的合法收入,但是退休人員一旦成為被執行人後,應當依法償還其所負債務,被執行人不履行而且沒有其他財產可供法院執行的前提下,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法院可以依法凍結、扣劃其退休工資,但是為了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保障,一般都會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費。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覆》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退休金或者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但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退休人員保留必要的生活費用。

由於目前執行難處於攻堅階段,優先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不僅退休人員的工資可以執行,就連被執行人的唯一住房都可以執行,但是前提都應為被執行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費以維持基本的生活需要,特別是司法拍賣被執行人唯一住房後,申請執行人還需要為被執行人預留五至八年房租費用。


法律知道


可以。法院遇到執行難時,往往找被執行人單位或者退休金管理單位,下達工資或者退休金保全協助執行通知書。

在現實工作中,經常發生此類保全協助工作,符合國家司法解釋和最高院關於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償還債務問題答覆精神,但是要保留被執行人適當的生活費,不能全部扣劃,可以參照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保留,其他的可以每月從退休金中扣劃,作為退休金髮放管理部門應配合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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