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長生的假疫苗事件中,相關負責人可能被判處死刑嗎?

大小油菜


快樂關羊回答這個問題。

長春長生假疫苗事件是嚴重的違法犯罪案件,為了企業的利益,禍國殃民,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讓千千萬萬個家庭兒童身心受到嚴重傷害,不得安寧。長生攤上大事了,企業或將破產倒閉,法人面臨傾家蕩產以及相關責任人員將被處罰及追究法律貴任,也許長生只能成為記憶了。這就是以身試法者應有的下場。

法律是公正無私的,此案的性質惡劣,案件重大,影響極壞。對於相關負責人應受到怎樣的懲處,是否判死刑?那要由國家審判機關依據法律規定,根據案件性質進行量刑裁定,你我都只有耐心等待人民法院最終的審判結果吧!


快樂關羊


長生假疫苗事件,影響極其惡劣,觸及人性底線,有一次把魔爪伸向了嬰幼兒。挑戰公眾良知。判處死刑一點都不為過。我從四個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藥品製假售假和其他產品還有根本的區別。藥品疫苗是為了健康治病的。而不法商人卻從這裡下手,如果不嚴懲,就不能從根本起到威懾遏制的作用。

第二:國家最高層已經相繼作出批示,要一查到底,嚴查重判,給人民一個答覆,給老百姓一個放心的醫療環境。

第三:這次假疫苗事件,造假數量巨大,山東,河北等地已經用到了嬰幼兒身上,讓無數的家庭提心吊膽。不重判不足以平民憤。

第四:這次假疫苗事件比“三鹿奶粉”事件嚴重的多。這些黑心商人不汲取前車之鑑,無視法律。必須重判。死一百次都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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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哲學


本文首發於個人的公眾號和v2ex,事先也沒想到會有這麼多人關注。在這邊重新編輯一下,去掉了原先前言中對此次疫苗事件背景的描述及部分不嚴謹的措辭。全文的觀點從技術討論出發,儘量客觀中立,觀點及行為為員工自發,不代表本人所在公司及團隊。

需要說明的是這次數據是涵蓋所有的疫苗數據,並不是針對此次問題疫苗定向蒐集的數據,所有數據皆來自於政府相關網站的公開數據。

數據採集源

因為有一些數據實在太難找了,只能來看一下近兩年的數據,並且不考慮疫苗增補名單數據(太零碎了)。

所以這次整理的數據並不完善,所以把所有蒐集到的數據全部同步到了GitHub,有需要可以自取或者提issue和pr。

因為時間跨度較大,所以沒有把批次的信息納入本次的統計範圍。本文主要從技術層面蒐集了此次問題疫苗事件相關企業生產的各類疫苗在各省份的銷售情況。

採集關鍵詞

省名 第二類疫苗 採購

省名 第二類疫苗 公示

省名 第二類疫苗 產品及價格

省名 第二類疫苗 供應商

省名 第二類疫苗 中標目錄

省名 第二類疫苗 參考價

省名 第二類疫苗 入圍結果

採集結果整理如下

北京市,來源:北京市2018-2019年免疫規劃用第二類疫苗採購項目

天津市,來源:天津市2018-2020年第二類疫苗集中採購項目擬中標/擬中選結果

上海市,來源:2018 年度上海市第二類疫苗集團採購項目中標目錄

重慶市,來源:重慶市第二類疫苗供應商入圍採購-採購結果預公示

河北省,來源: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第二類疫苗省級集中採購項目中標公告

山西省,來源:2018年度山西省第二類疫苗集中採購入圍企業產品及價格

遼寧省,來源:遼寧省第二類疫苗平臺招標採購公告

吉林省,來源:2017年度吉林省第二類疫苗集中採購企業產品議價結果名單

黑龍江省,來源:黑龍江省2018年第二類疫苗掛網採購中標企業產品及價格審核結果

江蘇省,來源:江蘇省第二類疫苗集中採購中標產品

浙江省,來源:浙江省2018年第二類疫苗中標目錄

安徽省,來源:安徽省2018年第二類疫苗集中採購目錄

福建省,來源:福建省2018年第二類疫苗集中採購目錄_湄洲島

江西省,來源:1228江西省2018年度第二類疫苗入圍品種目錄

山東省,「找不到」

河南省,來源:2017年河南省二類疫苗供應商入圍資格採購項目中標結果公告

湖北省,來源:2017年湖北省第二類疫苗集中採購成交產品

湖南省,來源:湖南省第二類疫苗集中採購文件

廣東省,來源:2018年度廣東省第二類疫苗成交品種目錄

海南省,來源:海南省第二類疫苗品種目錄(第一批)

四川省,來源:2017年度第二類疫苗掛網陽光采購結果

貴州省,來源:貴州省第二類疫苗集中採購報價解密結果

雲南省,來源:雲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二類疫苗公開招標入圍項目入圍公告

陝西省,來源:陝西省2018年二類疫苗集中採購項目入圍供應商磋商結果

甘肅省,來源:甘肅省第二類疫苗供應資格採購項目中標公示

青海省,來源:所有的第二類的價格信息全部轉到:223.220.250.135:8038 無法查看

臺灣省,暫無

內蒙古自治區,2018年內蒙古自治區第二類疫苗集中採購入圍企業產品及價格

廣西壯族自治區,2017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二類疫苗直接掛網採購擬入圍產品目錄(電子版)

西藏自治區,實在找不到

寧夏回族自治區,2016年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二類疫苗公開招標預中標結果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治區2017年第二類疫苗入圍品種及價格目錄》20170828.xls

香港特別行政區,暫無

澳門特別行政區,暫無

綜上,除去港澳臺 ,山東,青海以及西藏以外,只蒐集到了28個省級行政區的二類疫苗數據公示情況。

單單是檢索,下載的過程,就花了7個多小時,主要遇到了一些問題:

某些網站需要註冊登錄才可以查看

有些網站缺乏維護被掛了黑鏈

搜索框有,但是實際並不能搜索

有些只有圖片,沒有文字

有些只在純公告但無具體數據

找不到信息的有

山東省,只看到新聞說建了可追溯的展示平臺,但本次暫未找到

青海省,所有的第二類的價格信息需要賬號登錄進相關係統才能訪問

西藏,暫時沒能搜索到相關數據

如圖,最終獲取到28個省份的數據,(圖中漏掉了河北)。

數據整理

由於本人不是專業的醫學行業人士,所以統一把數據整理成以下的csv格式。

通用名,來源,生產企業,申報企業,省,中標年份

name,src,create_company,report_company,prov,year

各項含義如下:

通用名 :藥名 -> name

生產企業 -> create_company

申報企業:如果為空再填充為生產企業 -> report_company

省 -> prov

中標年份 -> year

期間因為整理非XLS的文件消耗了大量的時間,暫時只能先把成型的數據集提取出來。

目前處理結果如下:

數據標準csv(14)

吉林省,四川省,天津市,寧夏回族自治區,安徽省,山西省,廣東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江蘇省,江西省,海南省,貴州省,遼寧省,黑龍江省,

等待整理的數據(13)

上海市,雲南省,內蒙古,北京市,廣西省,河南省,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甘肅省,福建省,重慶市,陝西省,

如圖所示

亮綠色是容易獲取的數據

暗綠色的可以獲取的數據

黑色的是沒有獲取到數據

數據分析

直接採用pandas+echart進行處理,首先把所有的csv整合,共有1529條數據

,對所有的生成企業進行統計分析:

count 167.000000

mean 9.143713

std 15.839281

min 1.000000

25% 1.000000

50% 3.000000

75% 9.000000

max 98.000000

共 167 個廠家,其中中位數是3,最高是98,很明顯這是一個偏態分佈。 順手看一下箱線圖:

也就是說,絕大多數的藥,都由大廠生產。我們輸出前10個看看,長春長生位列第2。

生產廠家\t數量

北京科興生物製品有限公司\t98

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t91

華蘭生物疫苗有限公司\t72

玉溪沃森生物技術有限公司\t57

上海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t56

大連雅立峰生物製藥有限公司\t51

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t50

華北製藥金坦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t46

遼寧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t44

北京智飛綠竹生物製藥有限公司\t43

我們再來看看各個省份中,長春長生等佔據的百分比

[{'name': '天津', 'value': 14.0625},

{'name': '遼寧', 'value': 17.647058823529413},

{'name': '黑龍江', 'value': 13.274336283185843},

{'name': '安徽', 'value': 9.75609756097561},

{'name': '新疆', 'value': 16.94915254237288},

{'name': '江蘇', 'value': 14.563106796116504},

{'name': '江西', 'value': 12.179487179487179},

{'name': '山西', 'value': 16.52173913043478},

{'name': '吉林', 'value': 17.857142857142858},

{'name': '貴州', 'value': 14.17910447761194},

{'name': '廣東', 'value': 13.445378151260504},

{'name': '四川', 'value': 16.93548387096774},

{'name': '寧夏', 'value': 17.5},

{'name': '海南', 'value': 14.285714285714285}]

長春長生等在14個有數據的省份供應商中均佔有一席之地:

亮紅色 接近20%

暗紅色 接近10%

黑色的是沒有獲取到數據

對比下從官網下載的公司銷售策略圖

做到這裡已經到了晚上11點,從早上9點做到現在,花了整整14小時,才將將整理了一半的省份,所以目前的數據並不完整,僅供參考,後面空了可能會繼續整理更新到Github上。

後記

除了在朋友圈和微博刷屏表達我們的憤怒,或許我們還能做點什麼,這也是我的出發點。最初的文章裡面有些措辭不是太中性,抱歉,本只想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做一點事情。

如果說有什麼建議的話,希望相關部門在數據公示方面後續能繼續加強吧。


二郎神賣狗娶媳婦


250000數字觸目驚心!

這二十五萬支疫苗可能就是二十五萬條命,現在知道的數字是25萬,之前到底有多少“劣質”疫苗打入兒童的體內誰又能說清?數字不會說謊,“隱藏”的數字更加觸目驚心!

孩子受傷害,“未來”誰買單?

這些“劣質”疫苗打進孩子的體內,對於孩子的健康造成了許多未知的影響。誰知道這個惡性的影響什麼時候能顯現出來?換句話說25萬支疫苗相當於25萬個“健康炸彈”,打過“劣質”疫苗的孩子的健康誰負責?這事“噁心”就“噁心”在這了!孩子的“健康”和“未來”誰來買單?


可憐天下父母心!

為人父母誰不心疼孩子?孩子是一個家庭的未來和希望!這些“劣質”疫苗對家長形成的“精神傷害”和對孩子形成的“健康傷害”無法估量!

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民意是天,老百姓的利益高於一切,只有判死刑,才能起到警示作用!中國是法治社會,期待法律的公正判決!

民族的面子不能丟!

這一針疫苗不是紮在孩子身上了,是紮在家長心上了,紮在中國人的臉上了!這一紮流血,也留疤!


紅色雄起




西門觀點:可能,至少應該是無期徒刑。

事件大略:


一、假疫苗帶來的嚴重後果。

目前的情況是:25萬多支假疫苗(狂犬疫苗)已經注入25萬多名兒童的體內。

眾所周知,到目前為止,狂犬病基本上是一種不治之症。

25萬多名兒童接種的是假疫苗,先不說假疫苗本身對兒童身體健康有無損害,至少是等於沒有接種狂犬疫苗。

如果這些假疫苗沒有被發現,那麼,這25萬多名兒童都有可能遭遇嚴重後果。

二、引起國家高度重視。

此次假疫苗事件驚動中央,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作出重要批示並提出要求:




三、有關部門已經對長生生物公司罰款,相關責任人已經被控制,公司法人已經被逮捕,省市調查組已經進入該公司進行調查。

四、那麼,相關責任人有沒有可能被判死刑?

根據假疫苗事件的性質,應該屬於製售假藥罪,刑法第141條規定:

這次長生生物公司生產和銷售假疫苗事件,量特別大,受害兒童特別眾多,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廣大。

但直到現在,尚未發現和報告有死亡或嚴重不良反應的情況,因此,依照刑法,相關責任人應該處以有期徒刑,直接和主要責任人應該處以無期或死緩。如果近期發現有死亡或大量嚴重不良反應者,主要責任人有可能被判處死緩甚至死刑。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製造有害疫苗事件波及範圍很廣,受影響的孩子數量眾多,危害極其嚴重。

我國《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條規定: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因此,根據這次有害疫苗事件的危害程度,相關負責人判處死刑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這件事在社會上也引起了不小的反響。許多有孩子的明星大咖都站出來發表自己的不滿。比如劉強東、章子怡、謝娜、張傑等等。

而在互聯網領域,除了引起各地網民密切關注此事外,馬雲也為了緩解大眾的緊張情緒,使阿里健康推出了應急辦法,通過掃描藥品二維碼,可以檢驗出疫苗的有效期等信息。

從我個人角度來說,銷售有害疫苗的危害性比販售毒品還要大。畢竟針對的人群都是年幼的孩子,之前的毒奶粉事件已讓許多家庭人人自危,這次的有害疫苗又不知道會引起怎樣的陰影和創傷。

地溝油、毒奶粉、有害疫苗等食品藥品上的安全問題日益嚴峻,法律仍待進一步完善,同時也應當以最嚴格的方式懲處相關利慾薰心的人,還社會和民眾一個能夠放心的生活成長環境。

我還是比較支持判處這件事的相關負責人死刑的。

都在孩子身上花心思賺黑錢了,還有什麼事做不出來?


上海小資美食生活


對問題疫苗不應只採取行政處罰手段

長春長生疫苗造假問題已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成為了近期繼《我不是藥神》又一吸引大眾眼球的焦點。縱觀長春長生疫苗問題初始,媒體和各責任部門都是亦步亦趨,循序漸進的公佈對藥企的處理,先是謹小慎微的公佈,再是300餘萬元的行政處罰,待總理批示後,對藥企的處理才步子大了些,且才由行政方面的處理上升到公安機關調查,顯然這樣的處理速度讓大眾感覺是不是輕了些、慢了些。

疫苗造假已是不爭的事實,我們來分析這個事實的法律後果,首先長春長生生產的疫苗已經定性為劣藥(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藥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為劣藥),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根據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符合造成輕傷、重傷;輕度或中度殘疾;造成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嚴重功能障礙的,均符合“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即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案中如有一例造成輕傷以上後果,公安機關就應以刑事案件立案,對藥企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採取強制措施,直至走完訴訟程序。這裡說明的是接種造假疫苗並造成危害的,還可以申請附帶民事賠償。

第二,對長春長生負有監管職責的相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涉嫌濫用職權或翫忽職守罪。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之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傷的,涉嫌濫用職權或翫忽職守罪,當地監察委完全可以對相關負有監管職責的人員立案並採取留置措施。

第三,檢察機關可以提起公益訴訟。

所以,對長春長生這樣昧著良心掙黑錢黑心藥企一定要用多種法律手段法律措施加以重典,而不是僅僅採用一罰了之的行政處罰就完事大吉了 ,我們拭目以待。


曦風竹林


此次長春長生的假疫苗事件,涉及範圍之廣、造成影響之惡劣均屬罕見,它不僅突破了法律的底線,也突破了人類道德的底線。

有人曾說對長春長生及相關責任人以“反人類罪”處罰,因為其行為傷害的可能是人類整體的利益,豬狗不如。這種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遺憾的是中國的刑事法律中並無“反人類罪”或相關罪名。

當然這並不是說不能追究長春長生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了,本人認為長春長生及相關責任人最少應承擔以下責任:

一、應追究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刑事責任,最高可處死刑

我國《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條規定,將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刑法》第150條的規定,單位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個人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法定刑處罰。

結合媒體披露的現有情況,並根據上述法律規定,長春長生相關責任人,最終被處以極刑也並非不無可能。

二、根據行政主管機關進一步調查的結果,做出新的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生產、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藥品批准證明文件的予以撤銷,並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條:從事生產、銷售假藥及生產、銷售劣藥情節嚴重的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10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對生產者專門用於生產假藥、劣藥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生產設備,予以沒收。

三、受害人集體提起民事訴訟,長生長春可能判處天價民事賠償

《民法通則》第122條規定:“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製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運輸者、倉儲者對此負有責任的,產品製造者、銷售者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產品質量法》第43條規定:“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藥品管理法》第93條規定:“藥品的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給藥品使用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受害人據此集體提起民事訴訟,長生長春判處天價民事賠償也並非不無可能。

長沙律師劉大狀,狀告移動流量清零案原告,關注@長沙律師劉大狀 公眾微信,直接與劉大狀交流。


長沙律師劉大狀


首先要冷靜,其次責任人要判重刑,第三長生這樣的公司準備關門吧

在中國,其他造假事件,老百姓可能罵幾句也就過去了,但是涉及到孩子的事情如果膽敢造假,那絕對是冒天下之大不韙,10年前的三鹿毒奶粉還餘波未散,長生又在這事兒上面作死了

為了省點成本,在疫苗上搞小動作,稍微有點蛛絲馬跡必定在全國引發軒然大波,輿論效應遠遠超越事件的本身危害程度。

其實截至目前的捅出來的是2個批次的百白破疫苗有問題,只是可能影響免疫效果,對人體沒有危害,說白了就是沒有正作用,也沒有反作用,截至目前還沒出現危害事件,各省也在積極採取行動補救。


之前三鹿毒奶粉已經給幾萬孩子造成的事實性巨大傷害(6個嬰孩死亡,保守估計數萬兒童患病),所以三鹿停產倒閉,這個牌子也廢了,董事長判了無期,幾個奶農判了死刑,從此國產奶粉一蹶不振。

因為事實上還沒造成什麼損害,民意只能說從“民憤”角度對量刑進行一定側重,但不能說民憤大就是死刑,這有違現代司法精神。

但死罪可免,活罪難逃,長生的高董還有她兒子至少得判個十年以上重刑,並且要罰的傾家蕩產,一輩子不能再涉足相關行業,這輩子就在悔恨裡度過吧

但是對他們個人的處理倒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長生這個公司,這個公司只能走三鹿一樣的結局。

對造假者處以重刑,讓他們傾家蕩產,一輩子不能翻身。

對造假企業徹底倒閉,惟有如此,才能讓可惡的造假者們敬畏法律。


雲中史記


此次假疫苗事件已宊破人類道德底線了!假疫苗比毒品的危害更大,製造、銷售、販賣一支假疫苗者,對參與人員均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管制拘役罰款;製造、銷售、販賣2-5支假疫苗者,處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1至2百萬元罰款;製造、銷售、販賣6-10支假疫苗者,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3百萬元罰款;製造、銷售、販賣11-15支假疫苗者,處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3-5百萬元罰款;製造、銷售、販賣15-20支假疫苗者,處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7百萬元罰款;製造、銷售、販賣20以上支假疫苗者,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7百萬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處無期徒刑,並處1千萬元以上萬元罰款,情節特別嚴重者處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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