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飛|風起「唐小僧」,投資何處去?

端午節一過,“750億網貸平臺唐小僧爆雷”刷屏朋友圈。筆者也轉發了一下,馬上有律師同行評論:你的業務又來了。不管業務來不來,作為一名研究金融犯罪的刑事辯護律師,自然少不了對業內大事件的關心。以下筆者簡要談談對“唐小僧”平臺的一些認識和看法,供大家參考。

唐小僧簡介

唐小僧由資邦元達(上海)互聯網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發起成立,是資邦金服網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打造的一家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平臺,曾一度被譽為民間四大高額返利平臺。據唐小僧品牌官網顯示,截止2017年8月,唐小僧註冊會員突破1000萬人,交易額超750億元,並躋身“TOP影響力|中國互聯網金融領軍企業百強榜“第19位。

張建飛|風起“唐小僧”,投資何處去?

一、唐小僧平臺出了什麼事?

唐小僧平臺究竟出什麼事?這次既沒有善林金融事件的官微通告,也沒有很專業的解讀。目前為止,相對可靠的信息應該是網友貼出來的一張照片。照片裡“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封”的字樣十分顯眼,封條旁邊貼有一張告示。據知情網友爆料,告示系浦東分局花木派出所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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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示內容:資邦金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資案,目前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經偵支隊在依法調查之中。請各位投資受損者看到該告示後,不要聚集串聯,不要擅自進入該公司場所內,拿好相關材料到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經偵支隊(上海市浦東新區康橋路1720號)報案。

如果封條封的是唐小僧平臺公司的經營場所且告示內容屬實,筆者認為可以判斷浦東公安分局已經對唐小僧平臺公司涉嫌非法集資立案“偵查”,而不是花木派出所告示所說的“調查”。

為什麼這麼說呢?調查和偵查有著明顯的區別,調查一般在公安機關在刑事立案之前,而偵查是在刑事立案之後。調查不得對相關人財物採取強制性措施,但偵查可以。具體到本案,筆者認為派出所公告中用“調查”一詞是不準確的。筆者之所以判斷已經刑事立案,不是基於派出所的公告內容,而是因為門上所貼的封條。貼封條說明公安機關已經對唐小僧平臺公司採取了查封措施,而這一措施只有在刑事立案後才能啟動。

網絡上,有些媒體聲稱唐小僧平臺事件是否立案需要60天內作出決定。筆者認為這種判斷只是非專業人士做出的一般猜想,並沒有法律依據。從筆者曾經和在辦的互聯網平臺公司涉嫌非法集資案件經驗來看,唐小僧平臺公司極大可能是因涉嫌非法集資犯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了。

現階段,唐小僧平臺的經營管理者完全有可能已經被採取了羈押性強制措施,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的涉案人員走入偵查機關視野,建議相關人員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考慮投案自首。

‍二、刑事立案意味著什麼‍

立案是一個規範的法律用語,是公安機關啟動刑事偵查活動的標誌,是對涉案人員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必經程序。

公安機關最大的威懾力和權力,就是這個強制措施權和偵查權。強制措施主要是針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進行人身控制。通俗地理解,強制措施權就是可以抓人。

我國刑訴法規定,刑事強制措施包括拘傳、拘留、逮捕等羈押性措施,也包括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非羈押性措施。偵查權的本質就是對涉案的財、物進行強制,方便取證。強制措施權和偵查權的實施最終都是為了查清案件事實。

具體到唐小僧平臺一案,公安立案了就可以對公司的相關管理人員及直接責任人員進行抓捕,也可以對公安經營場所進行查封,還可以對公司及涉案人員的資金賬戶進行凍結。表面上看,唐小僧發佈公告進行系統升級並暫停運營,結合投資人不能正常提款來看,很有可能是唐小僧平臺公司的相關資金賬戶被公安機關凍結所致。

張建飛|風起“唐小僧”,投資何處去?

立案,除了是偵查活動和強制措施啟動的標誌,也是整個刑事司法活動的起點。立案以後,公安機關開展偵查取證工作,查清犯罪事實以後,會將案件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而後檢察院再起訴至法院,最終由法院對案件中的人和(或者)單位作出判決。這就是我們國家整個刑事司法運作的全過程。本案一旦刑事立案,唐小僧平臺及相關涉案人員即將面臨上述司法程序,最終可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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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件定性

目前公開的資料太少,過早下定論並不理性。根據筆者以往的辦案經驗,以及唐小僧平臺的經營模式,本案最有可能涉嫌的還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簡稱“非吸”)和集資詐騙罪。這兩個罪名可以說是非法集資的代言人,幾乎是家喻戶曉的。

本案如何定性,關鍵要看平臺的運作模式。如果平臺只是信息中介,筆者認為將不構成非法集資犯罪。如果平臺公司沒有相應的金融牌照,又做著類似銀行的生意,左手以承諾給予固定回報方式吸錢進來,右手把資金轉借出去從中賺取利差,那麼不管其形式是P2P還是P2T或者P2C,均定性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當然,如果平臺的相關運營者私底下有侵吞投資人資金的意圖和行為,則會定性為集資詐騙罪(集資詐騙罪最高可至無期徒刑,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最高刑期為有期徒刑十年)。

關於本案是個人犯罪還是單位犯罪,限於目前公開信息太少,還不具備探討條件。至於金額方面,筆者認為有待於後續辦案中的司法會計鑑定及投資者報案筆錄綜合而定,目前爆出的750億未必都會認定為非法集資。

張建飛|風起“唐小僧”,投資何處去?

四、廣大投資者是否能拿回錢

唐小僧平臺號稱會員千萬,投資者十萬,交易金額750億,牽連甚廣,影響甚大。每一個集資平臺的爆雷,都牽動著眾多投資者的心。投資者的資金收回已不是一個單純合同事項或者案件,其直接渉及到社會穩定。

正因為如此,近期善林金融投資者總代表之一曾約筆者面談,並許以高價以期委託筆者作為投資者資金收回顧問,筆者並沒有正面答應。前期筆者雖就善林金融案備好了投資者策略篇,但一直未公開發表。同樣,在本案中,筆者也不會公開發表投資者策略文,還請諒解。個別投資者有諮詢委託需求,可以私下與筆者聯繫。

由於行文倉促,對於立案、案件定性、單位還是個人犯罪等專業性問題,本文探討不夠深入,有需要詳細瞭解的請參考筆者關於善林金融的相關文章。兩案有諸多相似之處,對專業問題的理解可相通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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