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管新規後,p2p還會跑嗎?

資管新規後,p2p還會跑嗎?

五一節前夕,《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刷屏了,相比4月初整頓互聯網資產管理業務的29號文,資管新規看起來彷彿和P2P公司沒什麼關係。

但是咪不蒙想說的是,世界上的事物都是普遍聯繫的,因此咪不蒙在認真閱讀了資管新規以後,揪出了重要的一部分內容分享給大家。

1、資管新規“去剛兌”

資管新規明確,非金融機構為擴大投資者範圍、降低投資門檻,利用互聯網平臺等公開宣傳、分拆銷售具有投資門檻的投資標的、過度強調增信措施掩蓋產品風險、設立產品二級交易市場等行為,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規範清理,構成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發行證券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非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開展資產管理業務的,依法予以處罰;同時承諾或進行剛性兌付的,依法從重處罰。

說到去“去剛兌”,肯定有人要問“剛兌”

是什麼了?

“剛性兌付”,就是產品到期後,資管公司必須分配給投資者本金以及收益當計劃出現不能如期兌付或兌付困難時,資管公司需要兜底處理。而去剛兌以後,資管公司則不需要兜底處理了。

之前一段時間,許多網貸平臺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已經取消了自己對投資標的擔保,撤掉了“風險準備金”,於是一部分投資人認為選擇銀行理財更安全,而此次新規下發後,傳統金融行業也開始去剛兌,那對於投資人來說,風險自負,而P2P公司很早就風險自負了,因此相對來說,銀行也就不那麼“安全”了。

可以說,去剛兌以後,將會影響許多銀行的理財產品,特別是一些中小銀行的發展,但是對於P2P公司來說可以算是一件好事,P2P網貸的監管相對緩和了一些,並且P2P公司鼓勵引入第三方擔保機構、保險機構,一定程度上來說降低了投資人的風險。

2、資管產品需要獲得許可

資管新規明確指出:金融機構代理銷售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應當符合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資質條件,未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許可,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代理銷售資產管理產品。

從這裡可以看出什麼呢?資管行業的門檻將會越來越高,對於大多數普通人來說,手頭可能不會有那麼多的餘錢去進行投資,而P2P網貸平臺大多起投資金相對較低,有著可靠的金融供應鏈,隨著合規備案的推進,P2P可能會成為大眾投資理財的熱門選擇。

3、合理設置過渡期

資管新規指出 :過渡期為本意見發佈之日起至2020年底,對提前完成整改的機構,給予適當監管激勵。過渡期內,金融機構發行新產品應當符合本意見的規定;為接續存量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維持必要的流動性和市場穩定,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但應當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整體規模內,

並有序壓縮遞減,防止過渡期結束時出現斷崖效應。

設置了過渡期,可以說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了,相比之前嚇死P2P投資人的29號文,《意見》將過渡期延長至2020年底,給予金融機構充足的調整和轉型時間。可以說給一部分的投資者提供了一顆定心丸,至少目前比較大的互金公司,暫時是不會跑路了。

而“有序壓縮遞減,防止斷崖效應”說明至少在過渡期期間,不會出現黑天鵝事件。

總的來說,資管新規更多是用來規範傳統金融機構的行為,但是也會影響到P2P行業。

此處咪不蒙依然要提示大家:不管是投資銀行還是P2P公司,都具有一定的風險,但是還是不乏有可以投資的平臺,咪不蒙也會經常為大家做出良心測評,也歡迎大家一起來探討。

#本期話題#

你是否繼續看好p2p這個投資方式,你周圍的朋友呢?請在留言區留下你的看法~

咪不蒙期待與您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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