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地還在,這樣的土地怎麼確權?

慕迪百合


我國人多地少,無糧而不穩,國家對農業人口的土地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不變,以確保糧食穩產增產,有利於保障糧食供給和社會穩定,這也有利於農民繼續加大對農業的投入。

國家對農業的政策大方向無疑是完全正確的 ,而實施細則上如果沿用結婚、生小孩不增地,已外嫁、老人去世不丟地再三十年不變的辦法顯然不盡合理,民怨的出現究其原因,可能是基層幹部圖安逸、怕麻煩,迴避矛盾和問題,自然引起群眾有意見。

怎樣解決這個矛盾,不少地方的成功經驗值得借鑑,如一些地方的基層組織勇於擔當自己的職責,深入調查和探索,順應民心,召集村民開會,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或採取老人去世丟、結婚生子添順延的辦法,或採納村民小組通過的5~10年小調整的方法,並具體落實到行動,所有這些,這無疑能解決增添人口的家庭所應有承包地的矛盾,因而受到了群眾的擁護和歡迎。


和風細語言


“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是當前現行的農村土地政策,按照農村土地家庭承包制的條件來說,這項政策對於許多農村家庭來說也形成了一定的困擾,因為這很容易造成農村人均不平衡等問題,不過從大方向而言,還是穩定的保障了農民的土地權益,尤其是在現階段農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長至2057年,此項政策也讓農民的土地不會出現較大的變化!

不過由於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開展,也為不少農民帶來了新的問題,因為是人就會面對生老病死,那麼在家裡老人去世之後,留下的土地還能夠確權嗎?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去嗎?這些問題是當前還未進行土地確權工作農民最為關心的問題,甚至很多人由於不懂得農村土地政策,認為老人去世之後,其土地就會被收回!

之前我們就提到過農村土地是家庭承包制,所謂家庭承包制,也就說農民承包土地是以戶為單位,來承包農村集體組織的土地,開展農業生產種植獲得一個徒弟承包形式,雖然承包人是戶主,但家庭內的其他成員也是土地的共有人,所以即使家庭之中有其中一人或者戶主去世,其他人依然能夠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該土地。

在土地確權時,即使是家裡老人或者戶主去世,其子女依然能夠繼承老人土地的承包權,並且進行土地的確權登記工作,如果該老人或者戶主去世之後,家裡沒有其他成員,那麼其土地則不能夠進行確權登記工作,土地也將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進行重新分配!《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條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如果家庭成員全部死亡,該戶將會被註銷,其土地就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


三農八卦


看到這樣的題,農村人農民工萬歲還真走不動了,看了這麼多的回答,都是按照國家的政策,第幾條,第幾條回答的,就沒有說出農村的真實情況,人死了地還在,這樣的土地怎麼確權?,當然是隨著家庭的戶主的地一塊確權,因為是在1979年30年不動的基礎上,執行的確權。

別說人死了,土地還能確權,就是一家人死亡沒一個人,土地也得確權,自然是確權給繼承人,親近的侄子了。隨說不合理,大家群大家輪,作為村鄰,村幹部,臺頭不見低頭見,爭一隻眼閒一隻眼,胡胡弄弄就這樣過去啦。合理不合理,世人都能看到,我想有意見暫且保留。誰讓咱是農村人農民工萬歲,多留口氣多活二年,比什麼都好。



農村農民工萬歲


謝謝邀請,國家政策是死不減活不增,作為農民也沒辦法,絕對不合理,死的不吃不喝可以,活的不吃不喝不行,致於確權那是政府的事,不過作為農民的我還是要說幾句不知道對與不對,還請源解,確權前應該把村莊的人口合對一下,右多少人,地有多少,平均分配,然後再確權,這樣比較合理,也不會天怒人願的。不知各位怎麼想的,也請各位談談自己的看法吧。


手機用戶說不如動


人死了地還在,這樣的土地確權可分為全戶消亡的和戶內死亡的兩種。首先全戶消亡的土地是不能給本戶確權的,確屬為集體經濟組織。再者是戶內死亡人口的土地確權,根據"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死者的土地確權應還在該戶確權範圍內。這樣解答應該明白了吧!


布衣真言


我還是有點想不通,分地的吋侯家有十口人兩代死了四口人,又嫁出去三口人,當初分到十畝地,現在三口人十畝地。另一家十口人分到十畝地,當前一家共二十多口人,還是十畝,一半人沒地。農村這現向可多了。.不好解決。


戰地黃花3838338


有關人死了地還在,這樣的土地怎麼確權?不會的吧。如果開始確權的時候,是按現有人口分的田地,當時人以死了,那麼不會再分田給他,也談不上再給死者土地確權一事。只有一些地區承包土地一定三十年,中途不再調整,如果是這種情況。假如現在在原先分的土地,己經經營幾年了,中途進行確權,那麼即使一個戶口有老年人中途去世了,在沒有到調整期或三十年承包期限,這份死者田地還是確權在本戶口上,又要到調整期或承包三十年期限到時才會收回組上。只有一些五保戶人死了,反正不管誰戶口不存在了,對這部份田地只有以組上名義確權,作為機動田流動。本人以本地實況而言,有錯請指教!


應和2


家中一人死了其土地保留,確權在家中其他成員名不,為了保護農民利益,土地延期止2057年,若人死後家中無其它成員,那麼土地的收回重新分配。



敞開心扉嘗野味


謝邀。土地確權是按照家庭為單位確權,不論一個家庭增人減人,之前是多少土地,確權還是多少土地。


史曉哲


人死地還在實在是不合理,國家允許二胎政策之後,新生兒越來越多,生下來的沒地,然而死亡的還站著地,就應該生了填,死了扣出,按人口正常分扣,否則農村的地就是一輩傳一輩,讓那些沒有地的孩子怎麼辦,希望有關部門可以做出土地調整,讓更多的孩子有自己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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